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
导读:
我们都知道一些公司的设立,由于需要的资金是非常之高的,因此会选择向社会发行证券的方式来获得投资,从而使得公司能够顺利运作。但是许多人对上市公司的相关情况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以下内容由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解答。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一般规定: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
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
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规定;
上市公司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规行为。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必须用于核准的用途,不得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除应当符合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本法关于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尚未募足;
(2)对已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有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3)违反本法规定,改变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所募资金的用途。
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编辑为您整理的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条件法律解答。需要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等条件,具体可以参照上述内容。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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