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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27 12:16:55 人浏览

导读:

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那么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具有什么特点?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上市是股票可以进入证券交易所进行交易,每个证券交易所均制定各自的股票上市要求,股票在上市和开始挂牌交易之前必须符合这些要求。那么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具有什么特点?针对上述问题,以下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后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以上。

  5.公司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点

  股票按照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分类。按其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通常情况下,公司只发行普通股。

  普通股在权利和义务上的特点是:

  1.享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

  2.股利分配在优先股之后,并依据公司盈利情况而定。

  3.公司解散清算时,普通股东对剩余财产的请求权位于优先股之后。

  4.公司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具有优先认购权,可以优先认购公司所发行的股票。

  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优先股可以在公司设立时发行,也可以在公司增发新股时发行。但有些国家的法律则规定,优先股只能在特殊情况下,如公司增发新股或清理债务时才可以发行。

  三、种类

  1、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股票按是否计入股东名册分类。分为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向发起人法人发行的股票,应为记名股票,记名股票一律用股东本名,其转让股东以背书的方式进行。

  无记名股票,是公司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交付非受让人后即生效。

  2、始发股和新股

  股票按照发行时间的先后,分为始发股和新股。

  始发股是设立时发行的股票。

  新股是公司增资时发行的股票。

  始发股和新股发行的条件和价格不尽相同,但同类股东的权利、义务是相同的。

  3、A股,B股和H股

  股票按照发行对象的不同和上市地区的不同,分为A股,B股和H股。

  A股是供我国个人或法人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票面价值并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B股和H股是专供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投资者买卖的,以人民币表明面值但以外币认购和交易的股票(2001年起,也允许境内居民以合法取得的外币买卖)。B股在深圳上海上市,H股在香港上市。

  综上所述通过分析可以得知,近几年中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也是孕育了许多的企业,那么企业也会通过发行股票来进行收集资金,当发行股票的公司满足到一定的条件后,也是可以办理股票上市的工作,当股票上市后,公司也是可以获得大量的资金用于发展,从而更有利于公司发展并壮大。以上就是股票上市的条件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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