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价格具体怎么确定
导读:
在农村进行土地的征收的话,也是需要做出一定的补偿才行的。但是这个征地补偿的标准也是存在着区别的。那么在这个农村征地的补偿当中,补偿的价格我们要怎么去进行确定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征地价格具体怎么确定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二)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三)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一)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二)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三)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
(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
(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安置途径;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方案的拟订单位和公告发布单位。
根据《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居住条件。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征地价格具体怎么确定相关内容。不同的地区的农村进行征地的补偿标准也是不一样的。要依照具体的地区进行确定。大家如果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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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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