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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襄渝、达成复线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7 13:07:03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文号:达市府发[2006]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铁路建设属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铁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6)4号)和四川
发布部门: 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达市府发[2006]6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铁路建设属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铁路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府发(2006)4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发文《关于我省达成铁路扩能、襄渝铁路增建二线工程征地拆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交(2006)604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襄渝、达成复线铁路建设的顺利施工,做好市辖区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广泛宣传发动
  市政府将召开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支铁办、国土、经委、发改委、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林业、水利、环保、公安、交通、通讯、电力、农业、教育、文物保护、规划和建设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铁路建设工作会议,集中宣传动员,并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召开铁路沿线乡(镇)、村组负责人及相关部门参加的支持铁路建设动员大会,层层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支援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保全市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了支援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由杨建副市长任组长,有关县(市、区)长和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辖区内襄渝、达成复线铁路建设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市支援铁路建设办公室,具体做好铁路建设的综合协调服务工作。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在支援铁路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积极做好工作。市级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是:
  市发改委负责铁路建设的综合协调和相关政策的争取工作;
  市支铁办负责协调解决铁路建设中所涉及的各类问题,负责向省级部门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工作,负责征地资料的收集、汇编和上报审批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市级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的筹措、调度、拨付、监督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整个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资金的争取和结算工作;
  市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社会保障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铁路建设中所征占用林地的手续审批工作,负责协调解决征占用林地的相关问题;
  市水利、环保、建设、电力、电信、广播、交通等市级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能,积极主动地为铁路建设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提供征地报件中的相关资料,以便上报审批。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及协调服务工作,搞好外部环境建设,确保铁路建设的顺利实施。
  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工作属政府行政行为,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市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实行统一组织协调,统一政策标准,统一调拨资金,统一上报审批。
  三、严格资金管理
  铁路建设所有征地拆迁资金实行市财政统一筹措、调度和拨付,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市政府制定的《铁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办法》执行。
  征收集体土地、拆迁村民房屋和拆迁企业、单位、学校的各类补偿费用,由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支铁办根据工作进度和审核标准,提出具体方案,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到各县(市、区)财政确定的财政专户,由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县级支铁办直接兑现落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支铁办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凡涉及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费用,一律不准挪用、截留和拖欠,务必确保补偿到位,不发生新的征地拆迁拖欠行为。
  财务管理使用办法由市财政另行制定,工作协调经费实行专项管理,接受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的监督、检查。[page]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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