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部
导读: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市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镇政发〔2004〕31号)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即,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丁卯片区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为每亩1600元,其他地区为每亩1400元。
征收在册菜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即:京口、润州、镇江新区丁卯片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标准为每亩3000元―3500元,其他地区为每亩1800元―2000元。
(二)原通知中的“征用”均修改为“征收”。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国家需要征用土地的时候,就会告知土地使用权的主人,并且给予一定的赔偿。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
征地拆迁是需要符合一定的社会需求以及国家规定的相关程序,我国的法律是对房屋、土地的征收征用做出来保留的,现在拆迁成为热门话题,那么2022年农村征地补偿怎么确定
为了建设新农村,国家会征用一些土地,农民会得到相应的征地补偿款。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款怎么领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