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评估
导读:
所有土地都是归国家所有的,我们有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国有土地上的企业进行拆迁的时候,也是要根据企业的情况来进行评估拆迁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评估以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是怎样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2011年6月3日公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办法规定,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当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对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假设开发法等评估办法进行适用性分析后,选用其中一种或者多种方法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择,如果对评估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核评估。
该办法详细规定了关于评估的流程,对于评估机构的选择程序,评估人员的资质,评估方法的选择等。另外规定了对于评估结果的公示程序,以及对评估结果不服的救济途径等。此外评估人员在房屋的评估过程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等相关规定进行评估。评估对企业最后获得补偿的金额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在遇到拆迁时要对评估的法定程序有所了解。寻求专业的人士的帮助对评估中的违法问题进行维权,保障自身的权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征收人应提供用于产全调换的房屋,并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企业在拆迁时可以自主选择要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调换。实践中很多企业因为有大量的员工,且盈利情况良好,拆迁后在自行寻找房屋和土地困难,很可能就因为无法寻找到合适的可以替代的房屋和土地会面临解散。货币补偿仅仅是对企业损失的补偿,但是无法解决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问题。所以,企业可以要求政府进行产权调换,实践中有政府与企业谈不拢,最后下发了征收补偿决定,给予被征收企业一次性货币补偿,被企业以剥夺其选择补偿方式为由诉至法院,并胜诉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案例。
所以企业在征收中要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补偿方式,当然企业选择的补偿方式并不一定会赢得政府的同意,这种情况下企业就要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寻求与政府平等谈判的机会,得到合法、合理的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应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具体办法时,关键在于明确“被征收前的效益”和“停产停业期限”两个方面的因素。被征收前的“效益”应仅指被征收前的经济效益,不包括社会效益、主观效益在内。至于停产停业期限,应视从搬迁至重新生产营业的间歇期限而定,具体问题具体处理。计算所得的停产停业损失应确实是因征收房屋而造成的损失,与房屋征收具有相当的因果关系,否则不予补偿。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不管是企业还是个人拆迁,在拆迁时都是需要对其进行评估的,才能进行补偿,好了以上就是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评估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各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都是比较重视的,常常有各种各样的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但是,企业来了也会有一些问题,例如在国有土地上的企业需要拆迁的话,有哪些法律依据呢,接下
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需要按照一定的拆迁流程,给予相应的补偿款才是合理合法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流程是什么?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如何补偿?集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