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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10 14:46:16 人浏览

导读:

在现代社会进行农村的征地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的,农村的征地必然是伴随着相应的农村征地补偿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补偿款怎么分配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代社会进行农村的征地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的,农村的征地必然是伴随着相应的农村征地补偿的,但是很多人都是不知道这个补偿款怎么分配的。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

  (一)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青苗主要指正生长尚未成熟的农作物或正在生长的经济林木。地上附着物是指除青苗以个依附于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品,如房屋、其他固定设施及一般林木等。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指由用地单位对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被毁掉而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与个人及附着物所有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青苗补偿费是对被征地农户财产损失的补偿,归属的原则是谁种植归谁所有。如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有所有。至于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只要征地协议签订以前就已存在的附着物,征地单位均应对地上附着物所有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二)征地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指用地单位对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后造成的多余劳动力所需之费用而支付的补助金额。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承包地被依法征收,放弃统一安置的家庭承包方,请求发包方给付已经收到的安置补助费的,应予支持,安置补助费是对被征地农户丧失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租赁经营权的补偿,不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它必须专款专用,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如被征地的农民放弃统一安置的,集体经济组织应将收到的征地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民。

  (三)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指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占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案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政府规章对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村民个人土地上的农作务被征收破坏怎么赔偿

  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农村征地协议书有法律效益吗

  农村征地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具备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由此可见,判定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的核心原则,是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是否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并依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如果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法定的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该合同则依法成立,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毁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相关的转让必须经过当地土地管理部门许可,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合同是否依法成立,需要看合同的缔约双方在订立合同之时,是否存在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

  3、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方利益、以合法的行使掩盖非法的目的、违背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合同部分无效,无效部分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从上述文章我们可以得知,征地补偿款按照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等,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农村土地征地补偿款该怎么分配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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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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