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协议 > 征地补偿方案 > 征收土地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农民的关系

征收土地方案的具体内容与农民的关系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9 08:27:30 人浏览

导读:

《征收土地方案》是征收土地时必须上报的一书四方案中之一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是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过程中的关键性材料,与农民土地权益息息相关。1、征收土地方案的编制主体与内容(1))征收土地方案编制的主体《征收土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

《征收土地方案》是征收土地时必须上报的“一书四方案”中之一的材料,征收土地方案是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过程中的关键性材料,与农民土地权益息息相关。那么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有哪些?征地方案的编制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地方案的相关内容。

1、征收土地方案的编制主体与内容

(1))征收土地方案编制的主体

《征收土地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2)《征收土地方案》的内容

征收土地方案要说明被征土地的数量、位置、权属以及土地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内容,以表格的形式填写,同时另附以下材料:

A、《建设拟征(占)地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B、耕地以外的其他土地的有关补偿标准的规定。

C、被征土地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对本方案的意见。

D、1:500至1:1000征地红线图,能反映征地范围、面积、利用现状及权属关系。

2、征地方案的编制程序

征地方案的编制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确定征地范围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按年度建设占地指标,城市或村镇规模确定的各地块的用途,具体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确定建设用地位置即为征地范围。对经国务院及省政府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需征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土地,按具体项目用地要求并经论证批准确定建设项目的准确位置,即为征地范围。

(2)告知征地情况。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产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page]

(3)现场调查

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被征地村的基本情况。包括土地总面积、耕地面积、基本农田、农业人口和农业劳动力;征收土地总面积包括一般农田面积和基本农田面积;征收前后的人均耕地和劳均耕地变化情况;被征土地类型、各类用地的面积和前三年平均产值;征用土地涉及的农业承包户、安置农业人口、安置劳动力和地上附着物等基本情况,并填写征收土地情况表。

(4)确定征地补偿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和安置途径,征地补偿费的确定需要安置的人数和安置途径确定因素来制定。

(5)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根据征收土地方案内容,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拟定征收土地方案。

(6)征求意见

将拟定的征收土地方案征求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的意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尽量使方案满足农民的要求。

(7)签字上报审批

拟定的征地方案经修改和具体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

3、土地征收方案的审核

拟定的土地征收方案经修改和具体经办人员及分管领导签字上报至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查批准。有权批准的政府为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审批权限见本站审批权限。

作者:河北冀港律师事务所 主任 闫凤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