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定程序
导读: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和制定程序。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主要内容
国土资源部《征收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⑴、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⑵、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⑸、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二、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拟订补偿安置方案程序、批准补偿安置方案程序和实施补偿安置方案程序:
1、拟订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经核对的征地补偿登记情况、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等事项拟订详细方案,并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方案,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由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2、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对经过公告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在关注和充分考虑到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后,进行批准,批准之后并报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
3、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对经政府批准后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组织实施。在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将有关费用支付给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支付费用的,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
对于农村的人来说,自己用来生计的土地被进行征收的话,是需要有一笔补偿去进行的,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由谁出具?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
在现实生活中,针对农村的土地,很多时候都会由国家进行征地,然后按照补偿标准发放相应的补偿,那么农村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
经历过拆迁的人都知道,一般在政府出来相关的区域规划的时候,往往就会伴随着拆迁,但是很多人对于多久拆迁,怎么拆迁,都是一头雾水,常常需要跟别人打听相关的情况,下面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