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动态 > 如何认定土地闲置

如何认定土地闲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1 05:38:03 人浏览

导读:

土地闲置,就是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超过期限却不开始动工。而我们该如何认定土地闲置?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等,被认定为土地闲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土地闲置,就是拿到土地使用权后,超过期限却不开始动工。而我们该如何认定土地闲置?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一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等,被认定为土地闲置。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一一介绍。

  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2011年12月,国土资源部公布《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修订草案)》,加码闲置土地管理,土地闲置2年可无偿收回。

  如何认定土地闲置?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2条的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新闻:

  7月,审计署对29个省份、29个中央部门和7个中央企业落实中央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抽查了451个单位、229个项目,涉及中央财政资金981.83亿元。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部分中央部门和地区存在资金沉淀和土地闲置问题。22个省及2个部门存在此类问题,涉及资金564.47亿元、闲置土地3.6万公顷。一是2个中央部门财政存量资金收回不完整;二是16个地区财政专户结存的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盘活,部分中央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形成财政资金结存;三是一些地方由于土地规划调整、土地已用于贷款抵押等,闲置土地盘活较慢。

  (责任编辑:木土土)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