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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过半农民希望国家征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7 09:07:57 人浏览

导读:

老年困难补助待遇标准=290元-[(原一次性领取的保养金、自谋职业费、劳动力安置费、养老保险待遇-10000)/180].每人每月领取困难补助待遇低于150元的,补足到150元。

  “全国超过一半的农民希望国家征用土地,唯一的要求是得到合理的补偿”。这尽管与我们长期以来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的认知大相径庭,但其结论基本没有争议,毕竟不少农民不愿种地已经成为一种现实。略有争议的可能是比例,“超过一半”在局部地区来说,应该是比较保守的数字。

  从这个调查结果看,在征地问题上农民和政府是有共同诉求的。许多时候,地方政府常常被描述为征地的唯一获益者,农民则是征地的最大受害者,两者关系被简单地对立起来。实际上,当前农民的态度表明,在“要不要征地”的问题上,与政府是一致的,并没有所谓政府要征而农民不肯的分歧。正因为这个共同点的存在,经常会看到政府在农民上访后放弃征地,农民再上访要求征地的荒诞。这种荒诞背后,是一种真实意愿的表达。

  政府和农民在征地问题上有共同点,更有分歧。这个分歧其实就是上述调研中所述的“唯一要求”,即合理的补偿。征地者以现行法律政策的规定为依据,被征地者则以“市场价格”为考量。找准了两者的分歧,就找出了当前征地制度改革的关键所在。将征地定价权完全交给市场的观点符合经济学的一般认知,但与我国现行基本制度相悖。征地制度改革应该不会突破现行所有制的框架,而是要在如何进行合理补偿上进行探索。温家宝总理日前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表示“有必要、也有条件大幅度提高农民在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可以视为征地制度改革方向选择的重要信号。如果把合理补偿的问题处理好,征地过程中政府和农民之间的矛盾并不是不可调和,毕竟双方有着共同的利益点,即政府想征地,农民亦希望征地。当然,怎样才算“合理的补偿”,确属一个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问题,取决于制度设计者的智慧、度量和勇气。

  农民这种希望征地的意愿(也可换句话叫“不愿种地”)可以看作是农民的一种“自我转型”。看似令人惊诧,其实不必痛心疾首、捶胸顿足,因为这是经济现代化和全球化背景下的大趋势。农民愿意征地的根本原因在于城乡差距、工农差距,发达国家的解决办法一般是通过减少农民数量、提高农业种植规模和进行农业补贴,来使城乡收入基本持平。从我国的农业现实来看,提高农业种植规模和提供农业补贴的前提都是要减少农民数量,否则人均1亩多耕地的产出效益和亩均几十元的补贴,对于激励农业生产不过是杯水车薪。大多数农民不愿种地,正好给大规模种植和大额农业补贴提供了机会。如果能对这种趋势加以分析与把握,从制度上做到农民减少而粮食不减产,将是保证农业基础地位和保护粮食安全的最佳选择。

  对农民不愿种地的心态,为政者倒也不可窃喜。若只看到农民不愿种地的意愿,在征地过程中肆意而为、强迫交易,眼睛只盯着卖地收入,不愿从制度上尊重农民的利益诉求和选择,即使百分之百的希望同样会化为百分之百的对抗,广东乌坎事件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在市场经济烙印越来越深的当下,公平合理的交易过程绝对比希望达成交易的初衷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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