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土地补偿惹争议 用地单位纠集人员打村民
导读:
河南土地补偿惹争议 用地单位纠集人员打村民
因村民不满土地补偿标准,用地单位一负责人竟纠集无业人员采取暴力殴打手段,对村民进行威胁,企图以此解决双方纠纷,结果触犯刑律被判徒刑。
孙某系禹州市颍川办事处朱坡村人,担任禹州市某中医药物流公司负责人。2009年元月,该物流公司经依法审批占用禹州市钧台办事处燕井村土地建厂,并投入运作。因部分村民认为补偿标准过低,双方由此发生争执,经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工程时间紧迫,孙某遂指使朱某纠集李某、王某等数名社会闲散人员,准备采取“非常”手段解决纠纷。2009年1月19日上午,双方再次协商未果后,恼怒的孙某一声令下,李某、王某等一伙人与村民厮打在一起。在孙某的指使下,一伙人将殴打对象转向村民燕某,将燕某按倒在地,拳打脚踢,致使燕某受伤。后经法医鉴定,燕某伤势为重伤。案发后,孙某所在物流公司积极向燕某赔偿医药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5万元,征得了燕某的谅解。
4月12日,禹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孙某在解决纠纷时,没有采取正当手段和方法予以处理,而是指使他人采取暴力手段,致人重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在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且已征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编辑点评
作为公司的负责人,为了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指使他人殴打村民,致人重伤,触犯刑律获刑。这种令人痛心的结果告诉我们,只有在合法、和平、理性的原则下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才能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其实,解决征地补偿纠纷的途径很多。发生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协商,也可找中间人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申请当地民调组织、社会法庭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望,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相信通过上述努力,纠纷最终能够得到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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