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权征地50亩吗
导读:
关于土地征收而言,其相关的征地审批程序是非常严谨的,通常情况下,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50亩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县政府有权征地50亩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县政府是没有权对土地进行征收的,征收土地50亩的需要经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征收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不再另行办理征地审批,超过征地批准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另行办理征地审批。
我是江西遂川县XX的一位农民,现在县政府要征收我家的农田建学校,总征地面积50亩。每亩补偿3万整。而我家的地补征后人均不足0.15亩,请问补偿是否合理,而我不同意,乡政府说已有超2/3人同意并签名了,可强行开工建设,请问我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其他机关无权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征地要在征地范围内对征地文号、补偿标准等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听证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县政府有权征地50亩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政府部门想要进行征地,是需要获得征地审批手续,才是合理合法的征地,才能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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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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