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导读:
现在一些农村村民大多数都选择外出工作,属于自己使用的土地可能会荒废。这个时候集体土地可能就会被征收并给予一定的补偿。那么,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呢?我相信你一定会对这些问题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网的小编就带你了解这些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
基本工作流程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用地单位应按规定办事员理征用集体土地的各项手续。
1.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用地单位需要征用土地进行项目建设的,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提交相关文件、资料,提出用地申请。
2.征用集体土地受理:区、县级国土房管局接受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集体土地申请,经审查对提交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建设用地申请予以受理。
申请内容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申请书中应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申请单位名称;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立项、规划选址等情况;
3.建设用地基本情况,包括用地位置、用地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
申报文件
用地单位提出用地申请时,在建设项目用地申请书后应附具以下各项文件、资料:
1.用地单位有关资质证明;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3.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4.初步设计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5.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出补充耕地方案;
7.建设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二、拟定征地方案
基本工作流程
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出的征用申请后,应自申请之日起30日内拟定各项征地方面方案,征地方案包括以下各项主要内容: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以下要求,根据不同情况拟定征地所需相关方案:
1.建设只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2.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3.建设只占用国有未利用地,按照相关规定应由国务院批准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只需拟订供地方案。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三、征地审核与批复
基本工作流程
1.征用土地的审核: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
2.征用土地的审查: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并将审查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3.征用土地的审定: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
4.征用土地的批复: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同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批件后5日内将批复发出。
申报文件
1.农用地转用方案;
2.补充耕地方案;
3.征用土地方案;
4.供地方案;
5.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我相信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集体土地征地补偿程序有哪些步骤。任何事情都要遵循法律制定的相关流程,同时了解这些法律知识从而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众所周知,集体土地归国家所有,并不是私人拥有的。随着城乡一体化的进行,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国家征收。国家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的同时,会给农村土地原有者一定的征地补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土地征收的情况发生,如果要进行集体土地的征收,一定要与相关部门签订相应的合同,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