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征地的后果是什么
导读:
违规征地是犯法的事情,如果程度严重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违法占地的行为人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对有关责任人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介绍违规征地的后果是什么的法律知识。
一、违规征地行政处罚
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相关规定。
对于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对于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拒不归还的,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十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对于在临时使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的,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
对于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重建、扩建的,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
二、违规征地追究行政责任
违法占地的行为人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国有企业、社会团体,或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的,对有关责任人还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具体处分应当按照《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依据《办法》第十条规定)。
三、违规征地追究刑事责任
违法占地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违法占地是否构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给出了具体的判定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农用地定罪处罚: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草原二十亩以上的,或者曾因非法占用草原受过行政处罚,在三年内又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在十亩以上的。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违规征地的后果的相关法律知识。发现违法占地行为,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止,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查处。如果您还有其他想要了解的法律知识,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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