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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补偿款一般多少钱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6-30 17:55:58 人浏览

导读: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加快城乡建设,在城市和农村都有拆迁的情况。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比较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了,这是经常引起纠纷的原因。毕竟,要搬离一直生活居住地,对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来说也是一件大事。那么,搬迁补偿款一般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了加快城乡建设,在城市和农村都有拆迁的情况。对于被拆迁人来说,比较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了,这是经常引起纠纷的原因。毕竟,要搬离一直生活居住地,对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来说也是一件大事。那么,搬迁补偿款一般多少钱?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搬迁补偿款一般多少钱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4、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安置补助费应该用于安排因土地被征用而造成的多余劳动力的就业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不得挪作他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

      

  二、拆迁发生纠纷怎么办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三、拆迁奖励费一般能拿多少钱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拆迁奖励的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制订,而能拿到多少钱,要依据制订的奖励办法而定。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搬迁补偿款一般多少钱”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每个地区都有所不同的,但都应该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执行。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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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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