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用补偿款成了"村官"争抢的"唐僧肉"
导读:
据西安市检察院机关对近5年来农村基层干部犯罪调查报告中的数据显示,2003年1月至 2008年10月间,西安市检察机关共查办村干部犯罪85人,村干部涉“ 土”犯罪多发,土地征用补偿款成了村主任和村支书等“村官”争抢的“唐僧肉”,特别是近两年来上升趋势特别明显。
“土地征用款和各种补偿款往往是村主任和村支书等‘村官’们人人争抢的‘唐僧肉’”。西安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贺佑荣介绍说,村干部涉及此种犯罪的主要手法有两种,一是在基础建设过程中利用协助政府建设之机,虚列占有土地人员,冒领补偿款。西安市东三环建设工程在某村征用土地时,该村第三小组原组长及副组长阎某、刘某合谋,趁协助三环建设之机每人虚列其亲属二人,虚构三环征地占有其土地的事实,冒领土地附着物补偿款9.7万元。二是将代管的土地补偿款直接挪用或贪污。在西蓝高速公路修建过程中,沿途两村4 名村干部均以此方法犯罪。另外,随着西安城市化建设的大发展,近郊城中村改造成为重点,也成为村干部涉“土”犯罪的热点。一些开发商为开发项目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后,向村主任、村委会、改造办等人员行贿。
西安市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姜洁、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处长助理王兵在分析村干部犯罪高发的原因时认为,村干部选举上任不易,个别素质低下的人一旦当选,就产生“我说了算”的霸道心理。同时,待遇低也是导致村官心理失衡,生成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一些村干部当“官”的动机不纯,为群众服务的意识不强,上任后利用手中的职权想方设法为自己捞实惠。有的怀着一种从众心理,认为大家都一样,不占白不占,不挪白不挪。也有的虽然懂法,但是考虑到村一级财务管理混乱,有侥幸心理,认为贪了、挪了司法机关也查不出来。还有的村干部缺乏起码的法律知识和依法办事的意识,把村级收入当成自己的钱柜子。
针对村干部职务犯罪高发的现状,前年以来,西安市检察机关连续两年开展了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各类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47件,超过了前4年的总和。同时,针对涉及征地补偿款案件较多的情况,阎良区、高陵县检察院积极向当地政府发出检察建议,被政府采纳,当地建立了征地补偿金在区县一级政府监督下由补偿单位直接将补偿金在银行设账办卡,将卡直接交给村民的“直通车”制度,有效遏止了村干部贪污挪用征地补偿金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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