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行征地农民呼吁制止施工
导读:
近日,福建省长乐市三丰针纺有限公司又在该市金峰镇塘下村林朱自然村进行施工了。林传淦、林强、林铿官等十几户村民反映说,他们十七户村民不愿卖地怎能这样强制呢。
据调查,2006年6月,福建省长乐市三丰针纺有限公司和航峰塑纸有限公司与被征地农民签订了征25.7亩耕地用以办厂的协议,每亩征地费3万元,到农民手中的征地费约70%。另外,每亩加1万元作为被征自然村的公益事业。对于征地不愿意的主要有林传淦等17户农民。我们在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金峰镇政府向上报批征地是25.7亩。村民们反映,镇政府和村委会只以18亩征地额给村民补偿。这些钱款落到何处呢?另外。面对不少村民不愿被征地,国土资源部门还未予审批的情况下,这两家企业先后于2006年5月中旬、2008年2月初擅自动工建设。村民们说身为村委主任的叶孝群亲临工地并组织其家族一帮人毁田填土等。在村民们强烈的呼声下,这种违法行为被长乐市国土局制止,并给予行政处罚。5月份,三丰纺织公司已由该市国土局批下该地块使用权,航峰塑纸公司还未批。
按规定,征地前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该村的一些村民说,当时参加开会的大多数都是普通村民,不是什么真正的村民代表,而村主任叶孝群却说这些都是村民代表。可是,叶孝群不肯把开会签名实况拿出来与群众见面、质证,因此到底是否经村民代表表决通过令人质疑。这十几户村民说,尽管三丰纺织公司相关手续批下来了,未达成协议怎能强征动建。对于镇领导说在附近划出一块地给这些不愿征地的群众用,这些村民说,他们维护的是自己在那里的承包地,怎可随便更换其他地块。
关于征地,村民代表是否通过?少给村民近8亩的补偿费用何处去?望有关部门给予查清。假设征地手续办了,镇政府等部门以及相关企业也应做好做通被征地村民的思想工作,要依法行政,不可强行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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