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标准 >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 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

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0-08 11:21:40 人浏览

导读: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宅基地是不会征收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也是居民的立身之所。但有时为了国家的利益,不得不进行宅基地征用的时候,国家是要给与补偿的。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般情况下,国家对宅基地是不会征收的,因为宅基地是农民家庭的重要财产,也是居民的立身之所。但有时为了国家的利益,不得不进行宅基地征用的时候,国家是要给与补偿的。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

  1、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法及土地法实施条例确定;

  2、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可以实行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另行审批宅基地;

  3、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4、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5、拆除宅基地上房屋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安置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土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拆迁补偿款;

  6、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补偿的相关费用;

  7、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二、宅基地的申请条件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三、宅基地纠纷可以有哪些解决的方法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上一级处理机关接到复议申请后,应在3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宅基地权属争议处理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宅基地现状和破坏其房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宅基地国家补偿标准”等相关法律知识。宅基地补偿的费用,是有相关的赔偿标准的,不过具体的赔偿跟地区是有相关的,赔偿费用不能低于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