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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可以征地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2:15:39 人浏览

导读:

为了农村的发展、为了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国家为了公共利益会征收土地、会拆迁改造,那么谁可以征地呢?就村委会可以征地吗、农村征地一般程序是什么、农村征地补偿标准,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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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委会可以征地吗

  (一)不能征地,其不是征地的主体,只有为了国家公共利益的时候才可以征收,得为县级以上政府土地部门;

  (二)但如果是村集体土地,承包户违反相关规定的,其可以收回承包地!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收,但得经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登记!

  

  二、农村征地一般程序是什么

  (一)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二)确认该农用地可以用于建设,再根据建设部门的要求,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建设部门审查符合的,颁发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用地单位应按规定缴纳选址规费。

  (三)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

  (四)用地单位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向建设部门、环保局等办理立项、规划、环保许可等手续,并缴纳各项审批费用。

  (五)用地单位再持以上审批文件,向原预审的国土资源局提出项目用地的正式申请。

  (六)国土资源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类型,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

  (七)由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对该农用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进行征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

  (八)国土资源局根据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征地的补偿、安置补助完成后,向用地单位发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被征地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交出土地。

  (九)被征用单位交出土地后,该土地即成为国有土地,由国土资源局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出让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发划拨决定书(划拨供地)。用地单位按约定缴纳出让费用。

  (十)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用地单位即可办理建设项目的相关审批手续予以施工建设。

  三、农村征地补偿标准

  农村土地征收赔偿主要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

  (一)土地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青苗补偿标准: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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