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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征地建设合法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8-20 12:01:53 人浏览

导读:

如果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再给予一定补偿的前提下对土地进行征收或者征用的,就村里征地建设合法吗、违法征地怎么处理、农村土地征用的流程是什么,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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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村里征地建设合法吗

  (一)土地征收是否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4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对于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本身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8条的规定。

  (二)土地征收审批程序是否合法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规定:

  1、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525亩)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1050亩)的,由国务院批准。

  2、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三)土地征收公告是否合法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

  1、公告地点: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2、公告时间: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

  3、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4、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5、土地征收补偿方案公布以后,有关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

  

  二、违法征地怎么处理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且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如果发现有基层政府有违法征地,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政府举报,问题严重,构成犯罪的,可直接向当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举报。

  依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征地、采取暴力方式征地等侵害农民利益行为,引发群体性或恶性事件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严肃追究责任。

  三、农村土地征用的流程是什么

  (一)发布征地公告

  征地公告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实施,公告的内容包括:

  1、征地范围

  2、面积

  3、补偿方式

  4、补偿标准

  5、安置途径

  6、征地用途。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范围之内。公告作出之后,村民不得抢栽、抢种农作物,也不得抢建建筑物。

  (二)征询村民意见

  征地公告发布之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联合乡镇政府围绕公告的六项主要内容征询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与村民的意见。如果村委会或者村民提出了不同意见,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记录在案,着手协调解决,同时还应当告知他们有权提出听证申请,并依法组织听证。等这些程序履行完毕后,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还应当将记录在案的不同意见、听证的相关材料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三)实地调查与登记

  土地征收过程中的实地勘察程序是至关重要的。在这个环节里面,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会同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去征收范围内对被征土地的四至边界、土地用途、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的种类与数量、规格进行实地调查,并将调查情况现场填制成表,一式三份,然后由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双方共同确认表格内容,确认无误之后由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也应当将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好字的表格作为报批的必备材料。

  (四)一书四方案

  县级或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完前三个步骤的工作之后,根据征询、听证、调查与登记的具体情况,拟定出正式的“一书四方案”:一书,是指建设用地说明书;四方案,包括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应土地方案。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五)张贴征地公告

  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作出征地批准文件并下发给征收土地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之后,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征地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另外,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六)张贴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在张贴征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村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被征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七)报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将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连同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起,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八)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县级或者市级人民政府对于报批的公告后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与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的不同意见及采纳情况进行审查并决定批准之后,应当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并交由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开始组织实施征地与补偿安置工作。

  (九)土地补偿登记

  村委会、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征地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亦即土地承包合同到指定地点办理土地补偿登记手续。如果超过期限未办理该手续的,对其的补偿按照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进行。

  (十)实施征地补偿与土地交付

  按规定落实土地补偿之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应将土地交付给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村里征地建设合法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征地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且程序合法且征地公告合法的话,这样就可以合法征地,如果您就村里征地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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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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