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10镇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批
导读:
9月4日,襄樊市政府正式发函批准南漳县武安镇等10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批复要求,镇区《规划》应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控制作用,要加强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各项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到2020年,各镇(区)城乡建设用地和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不得突破县级《规划》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数量均不得低于《规划》控制指标。
据悉,规划批准后,该县国土局将组织10镇(区)根据批复要求,将《规划》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加大规划执行的监管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同时还将加强对区域土地利用的统筹和管理,合理划定土地用途分区和村镇用地扩展边界,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全面实现,为地方经济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原文发表中国土地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
每宗地的土地权需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登记造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那么,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
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提高土地利用率、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挂钩的原则,以保护耕
被迫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可以去起诉确认该协议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受胁迫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它不具有合法性,不受法律保护。意思自治是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协议内容应当
被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如下:1、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告知被征土地的农民土地补偿标准、数额;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等。2
被征地,农民没有土地了。因为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的时候已经领取过补偿款了。被证用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被征用后,农民也没有使用权了。农民未被征用的土地所有权归集
征地补偿15年社保后有就业单位可由用人单位为其续交,属于自由职业者的可到当地社保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社保部门计算确定折算月数、个人账户退还金额,打印折算支付表,审
被拆迁人去世,征地补偿款不可以继承。根据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在土地补偿费分配前死亡的,才有补偿费收益份额的保留,在安置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法院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批准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