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
导读:
建设用地就是用来建设建筑物及其建筑附属物的土地,不过只有集体的建设用地才能够被征收归为国有,与此同时会进行相应的征地补偿。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查询征地批文在哪个部门、建设用地征地程序是怎样的,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征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超过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征用有收益的其他土地,安置补助费标准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三)依照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用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可以到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查看,也可以到承办土地征收的机关查看,征地办是由几个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的,征地办一般是某个项目业主配合政府部门成立的办事机构。具体的可以直接咨询这个征地办。
(一)申请用地,建设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以及地方政府规定需提交的相应材料、证明和图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同时填写《建设用地申请表》, 并附相关材料。
(二)受理申请并审查有关文件。
(三)审批用地,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收到上报土地审批文件,按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实行土地管理部门内部会审制度审批土地。
(四)征地实施,经批准的建设用地.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五)签发用地证书。
(六)征地批准后的实施管理。
(七)颁发土地使用证。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编辑整理的与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标准相关的法律知识。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每2至3年对征地补偿标准进行调整,逐步提高征地补偿水平。如果您就相关问题还有疑问的,欢迎向法律快车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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