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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有什么限制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21 13:28:27 人浏览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45条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可以转

  我国现行法律对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有什么限制?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4、45条的规定,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不得转让、出租、抵押,但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这些法律条件包括: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家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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