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征地补偿 > 征地补偿费 > 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

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9 10:41:01 人浏览

导读:

土地补偿的项目比较多,包括了安置费、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等。而土地补偿的纠纷,一般需要先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协调,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土地补偿的项目比较多,包括了安置费、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以及青苗补偿费等等。而土地补偿的纠纷,一般需要先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协调,避免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纠纷,那么,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是什么?法律快车小编将会为你详细分析一下!

  一、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

  水田征地补偿,各地标准具有差异,具体由当地政府部门制定并公布。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二、土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三、土地补偿纠纷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以上是一篇关于“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水田地一平方补偿标准,还有土地补偿的项目以及土地补偿的纠纷。除此以外,对于土地补偿的问题,为了避免产生纠纷,建议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