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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农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9-06 17:08:50 人浏览

导读:

农民都是有地的,这个应该都是清楚的,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一些农民没有地,现在对于这些失地的农民其实是有一定的赔偿的,所以失地农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农民都是有地的,这个应该都是清楚的,但是因为一些原因,可能会导致一些农民没有地,现在对于这些失地的农民其实是有一定的赔偿的,所以失地农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失地农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

  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

  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

  3、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

  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年产值÷耕种季数

  4、安置人数计算公式

  征地时,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5、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使需要安置的移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6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二、如何从户口本确定城镇居民

  首先,凡户口薄上户别栏注明为“非农业户口”的为城镇户口,户别栏注明为“农业户口”或者“农业家庭户”的为农村户口;

  其次,现在办理的户口薄通常户别栏注明的是居民家庭户,区别农村与城镇户口主要以“职业栏”判定:

  如果职业栏注明的是“其他职业”或“无业”为城镇户口。当然也有些职业栏未填,在何时由何地迁来本址栏如注明为“未征地农民农转居”为农村户口,“未征地农民农转非”、“已征地农民农转非”、“未征地转为已征地”等情况的,为城镇户口。

  三、哪些情形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云南省《云南省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会议纪要》第四项第11条规定了种农村户籍按照城镇标准进行交通事故赔偿的三种情形:

  (一)农村居民能够提交其在城镇的合法暂住证明(暂住证),在城镇有相对固定的工作和收入,已连续居住、生活满一年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具体包括:

  1、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并在城镇务工、生活;

  2、在城镇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不以农业收入为生活来源;

  3、在城镇连续居住并经商一年以上;

  4、户籍所在地基层组织系村民委员会,但本户已被征地,成为“失地农民”;

  (二)农村居民在城镇上学,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三)因同一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受害人既有城镇居民又有农村居民的,所有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关于失地农民能按照城镇标准赔偿吗的相关介绍,失地农民都是有一定的赔偿的,对于赔偿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大家可以好好的去了解一下这方面关于赔偿标准的规定,如果有不明白的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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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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