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
导读:
乡镇是无权扣押征地补偿款的,对于扣押截留征地补偿款的,其行为是违反法律程序的行为,严重会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
1、无权,征地补偿款应是村民个人所有财产,应给村民的部分,应当发到村民个人手中。
2、即使是超生未交罚款:乡镇也无权扣押。因为受委托的乡镇计生人员或是县计生局是可以做出征缴社会抚养费的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但却无权强制执行。
3、但是,如果计生部门已经送达了征缴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且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的话,法院可以扣押征地款并用于执行罚款,法院也可以委托乡镇负责发放征地款的机关协助执行,此种情况下,乡镇人员如果是协助法院执行而扣押,不算违法。
4、如果不符合以上程序,而是乡镇直接扣押征地款,违反法律程序,建议向县级政府反映或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物权法42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截留征地补偿款。
法律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第四十六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
第七十九条: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乡镇有权扣押征地补偿款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征地补偿款应当发到村民个人手中,是村民自己的个人所有财产,任何人不得扣押。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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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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