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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6 02:43:40 人浏览

导读:

对征地决定不服的村集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要对征地补偿提起行政诉讼的首先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提交相应的起诉状等材料,那么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对征地决定不服的村集体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要对征地补偿提起行政诉讼的首先要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提交相应的起诉状等材料,那么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阅读完以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

  拆迁补偿纠纷起诉状

  原告:钟某,男,汉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北京市XX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

  被告:铁道部XX局,地址:北京市XX区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

  案由: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XXXXX元;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住北京市海淀区XX路XX号,200X年XX月XX日,被告要对原告住地实施土地开发与房屋改造,遂与原告签订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合同编号:XXXXXXXXX),协议约定拆迁补偿方式为产权调换。

  2008年XX月XX日,被告与原告联系,说置换房屋已竣工,要求原告回迁。但原告到已建楼盘实地观察才发现,原协议签订时被告说只盖16层,但实际上被告却盖了18层。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被告的加层行为致使原告在签订协议时所预期的房屋状况与被告交付房屋的状况出现差异,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实质上的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被告的设计规划由当初的16层变更为18层,首先要经过北京市规划委的许可,其次要通知原告,以便原告重新行使对回迁房屋的选择权。但时至今日,被告在未履行任何相关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就冒然强使原告回迁,并告知如果不及时回迁,到期就收回周转房。

  原告本想就上述问题与被告友好协商,达到一个双赢效果,无奈被告一直态度强硬,拒绝原告的合理提议,从而给原告带来了精神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之合法权益。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钟XX

  20XX年XX月XX日

  二、征地补偿行政诉讼的特点

  1、涉及征收补偿金额往往较大

  农村集体土地被征收,许多农民失去房屋及大部分甚至是全部的承包土地,因而征收补偿涉及的数额一般都比较大,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上百万,补偿标准的细微差别都会影响失地农民的较大利益。

  2、在当地受关注度高、主要当事人甚至被视为“钉子户”

  土地征收往往是大片土地被圈,涉及人数众多的农民利益,土地是生命线,农民因失去土地对其后续的生产生活影响巨大,补偿、安置的适当、公平与否均会影响社会稳定,随着一些地方因强征农民土地并因处理不当而发生一些恶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故这类案件在当地备受关注。农民一些虽有过分但很合理的诉求可能被认为是漫天要价,被视为“钉子户”。这也是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案件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

  3、协调工作难度大

  土地征收补偿行政诉讼案件,因为关系到农民问题失地后的生计保障问题,其提出诉求有些可能超出规定,许多纠纷在被提交到法院前已经经过多方调解,征收人也能陈述一大堆难处,因为征收人面对的是更多的被征收人,特别考虑了某一个人,后面其他工作就更难做,造成协调工作十分困难。如何做到既要考虑公共利益,也要照顾个人利益,要求我们在协调处理过程中,要有足够思想准备、极大的耐心与智慧;

  4、是许多上访事件的根源

  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是当前许多上访事件的根源。目前我国每年出现的众多进京赴省上访事件,有相当大一部分就是因征地拆迁处置不当,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矛盾激化而引起。征地拆迁涉及面广,牵涉被拆迁人多,各人的诉求不同,处理结果如不公平适当,极易诱发上访事件,虽然其中也不乏借征地拆迁向政府施压漫天要价的上访者,甚至存在明知即将被拆迁而在集体土地上疯狂违建、抢建然后索取巨额拆迁费的违法者。进入司法程序的征收拆迁补偿案件有不少经过多次上访,被批转处理,所以法院要避免再次激化矛盾、引发不良事件,造成负面影响。

  三、征地补偿行政诉讼产生原因主要有哪些

  1、实际补偿标准及范围与被征收人心理预期存在差距

  目前各地都对集体土地征收制定了补偿规定,一般是按被征用地前3年平均产值一定幅度的倍数,房屋安置补偿由县级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和标准制订;因为规定中存在着一定的幅度,在实际执行中,征收人可能考虑整体征收费用,出于降低成本,不一定是按最高标准倍数予以补偿,土地上的房屋考虑折旧等因素,补偿标准可能大大低于被征收人心理预期,被征收人不服即出现争议。

  2、政府机关工作失误

  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行政案件,其产生纠纷并导致行政诉讼,往往就有因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失误而造成,一些地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负责,如上述案例1,因核发土地承包使用权证时未严格审查核实,导致“一地两证”极不严肃的被动情况,最终因争夺征收补偿引起行政诉讼。

  3、执法方式不当

  一些征收拆迁单位缺乏大局意识和工作耐心,缺乏人性化的工作方式,在拆迁工作中,甚至雇佣一些社会无业人员,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夜间突击拆迁等手段,违法强征强拆,方法简单粗暴,导致矛盾激化,形成对峙局面。

  4、后续安置补偿工作不妥当

  安置补偿的后续工作不到位,也是造成土地征收补偿纠纷行政诉讼的一个原因;有些地方不严格执行国办发明电[2010]15号文件“先安置后拆迁”的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中,计划将被拆迁人安置进城或统一集中安置到固定地点的安置房,农民随即让出土地、迁出房屋,但在约定交付期限到期后,补偿款未足额到位、安置地点或安置房迟迟无法落实,形成后续工作无人问津的局面,导致被拆迁人长期处于无法安定生活的状态;或者是虽然提供了安置房,但安置房地点有变或存在质量问题而令被拆迁人不满意,被拆迁人感觉被欺骗,对政府产生不信任感,而将政府诉至法院。

  上面的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征地补偿行政诉讼怎么写的法律知识。综上,征地补偿行政诉讼要写清楚被告的信息以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具体的事实与理由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法律快车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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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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