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哪些情况
导读:
随着近些年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的工业项目也随之出现,征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为土地需求的增大,国家会按照规定把一些土地使用权进行回收,作为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也会获得相应的补偿,作为土地使用权的拥有者需要了解一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哪几种情况。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的情况如下:
有偿收回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主要包括《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情形。具体内容包括:
(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也可以获得土地使用权补偿。
我们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法规内容可以知道,如果国家收回以上情况的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因政府需要使用土地而造成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不能再继续再使用土地,因而必须对土地使用权拥有者给予适当补偿。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时应当:先行征收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到位后再实施“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房屋进行补偿的标准如下: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
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补偿标准内容如下:
(一)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包括市场评估价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二)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包括商品房交易均价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三)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包括重置价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以上就是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哪些情况的相关内容,在进行土地使用权回收的时候,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回收,同时需要经过政府审批才能进行的;同时作为土地使用权拥有者可以获得一定的赔偿,而且赔偿需要按照土地使用权补偿标准进行补偿,在土地使用权进行收回的时候遇到问题可以寻找专业律师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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