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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07-12 08:58:48 人浏览

导读:

我们国家在加速城镇化的建设中,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多多少少都被征收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没有土地使用权,而国家在征地时,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社会保障,有人问,被征地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们国家在加速城镇化的建设中,有很多农村地区的土地多多少少都被征收了,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没有土地使用权,而国家在征地时,要给予被征收土地的农民一定的社会保障,有人问,被征地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被征地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

  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是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目标,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了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建立起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1)被征地农民

  被征地农民,是指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民承包土地(指耕地,下同)而导致失去全部或部分承包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

  (2)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条件

  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个人承包土地被征用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被征地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比例在20%-80%之间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比例在20%以下的,村委会调剂补足土地的,不属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范围。被地比例在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农民,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者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存在的问题

  从听取地方政府和国土、财政、社保等部门以及用的单位,被征地群众等意见建议的情况看,调研地区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政策制度设计滞后,操作性不强

  1、国家层面的政策过于原则,规定过于笼统。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面,目前,国家层面只有两个文件,《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规定》第十三条要求,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在城市规划区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将因征地而导致无地的农民纳入城镇就业体系,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劳动保障部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意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提出了较为原则性的意见和办法。调研地区反映国家相关政策比较笼统,过于原则,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的对象确定,二十九号文件规定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且在征地时享有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的在册农业人口,实际操作中对于失去大部分土地,很难把握。

  2、地方制定的政策参差不齐,差异较大。在实际操作中,地方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出台了单独的养老保险,土地换社保,纳入其他养老保险保险体系等不同的办法,一具保障对象的覆盖面,有大有小,保障标准有宽有松,保障水平有高有低,出现了制度建设碎片化的现象。

  3、一些被征地项目的保障对象难以确定。有些地方反映,一些项目征收土地较少,所涉及的被征地农民人数也较少,村集体又为其调整了同样数量的土地,是否仍给被征地农民上社保没有具体规定。有的项目征收的是农村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共有耕地,也难以确定社保对象。4、统筹层次过低,保障水平不高,无法跨区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主要实行县级统筹,目前大部分地区无法实现跨地区转移和提取保险的需求。同时,制度设计上还缺乏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具体操作办法,不同保障制度之间出现衔接不畅,在人员跨省转移、退休后异地养老等情况下,易出现断保和退保的情况。

  (二)社会资金统筹困难,地方政府负担过重,难以落实。

  1、一些地方财力薄弱,社保资金筹措困难。目前来看,社保资金一般由政府、集体和工人共同筹集,很多地方的比例为百分之四十比百分之二十比百分之四十。按照二十九号文件规定,政府补贴部分从当地政府批准提高的安置补助费和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土地补偿费中统一安排,两项费用尚不足以支付的,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一些地方反映很多地区财力薄弱,加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极少,县级财政十分困难,一次性缴纳补偿资金压力很大,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资金难以落实。

  2、部分地区政府补贴部分比例过高,不堪重负。一些地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中政府承担资金比重,由之前的百分之四十增加到目前的百分之七十八点六左右。

  3、线性划拨用地项目社会保障资金难以落实。国家和省级重点线性工程,如高速公路、铁路、水库、南水北调工程等,其社保费用预算不足。此类项目多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但在预算中仅按当地平均年产值的五倍拨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需由县级政府统筹,很多地方难以负担。

  (三)地方执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不严格

  1、部门履职不到位,社保审核不严格,欠规范。突出表现在确定应纳入社会保障的被征地农民资格及缴纳社会保障费用两个环节上,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不够。一些地方征地涉及农民社保的未按规定程序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社会保障部门也未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被征地农民摸查统计工作,财政部门一般未明确要求用地单位缴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未将社会保障安置费用用交付凭证作为办理土地登记的要件进行严格要求,导致被征地农民资格确定难,保障资金落实到位难的情况较为普遍。

  2、新老政策衔接过程出现历史遗留问题难以解决。一些地方未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只采取货币安置的简单处置办法,近年来,对于至今未纳入社保的失地农民,其养老问题日益突出,一些地方迄今未采取较为妥善的办法处理此类历史遗留问题。

  3、部分地区社保资金拨付不到位,沉淀较多。对于发现一些地方普遍存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户上资金大量沉淀的情况,未拨付养老保障费用的项目大致分三种情况:一是需缴纳养老保障相关费用已落实并纳入专户管理,但由于被保障人员难确定且部门间缺少沟通协作的原因,相关费用应落实到哪些人名下一直无法确定,导致资金发放工作被长期搁置。二是地方考虑政策追溯力及公平性问题,担心之前被征地但未参保人员的不满,对新的征地项目不敢启动参保和费用发放工作,同时也担心执行养老保障政策后,进一步加大征地成本和难度。三是需缴纳养老保障费用中仅用地单位需缴纳部分落实到位,个人集体和政府承担部分未落实,难以满足费用发放条件。

  4、一些地方零地价、低地价出让土地,加剧征地社保资金紧张。一些县市区零地价出让土地,一些地方以减免出让金为优惠条件吸引投资项目。

  (四)部分地区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较低

  1、社会保障水平较低缴费高,影响被征地农民参保积极性。目前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思路仍是广覆盖,低保障,一些地区目前养老保险是以最低生活保障来发放的,发放标准低而且缴费标准高,影响到被征地农民参保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被征地农民普遍看重眼前利益,很多人在得到安置补偿费后不愿意掏钱参保。

  2、受地方习俗影响,农牧地区被征地农牧民普遍不愿意参加养老保险。一些地方,被征地农牧民普遍对社会保障和养老等问题认识不足,参保积极性不够。

  3、由于社保无法跨区域兑现,一些被征地农民参保意愿大打折扣。绝大部分地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在线统筹,无法实现跨区域缴纳和提取,限制了被征地农民在不同城市和地域之间的流动,这一点对于年轻的被征地农民特别明显,导致大部分年轻的被征地农民放弃参保的权利。

  三、征地补偿包括哪些补偿

  征收土地的补偿主要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被征地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可以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这也是为了提供基本保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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