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公示后异议应该如何处理
导读:
对于中标公示的结果,如果有不同的意见,我们有权提出异议,但是我们应该及时以书面的形式向相关部门提出来,还有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要实名提出异议,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带来这一篇文章。中标公示后异议应该如何处理?希望对你当前所面临的中标公示异议问题有所帮助。
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公示期内以书面向公示部门提出;
2、需要实名提出异议,不能匿名。写出具体的,真实的情况;
3、公示部门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重新调查核实。
中标候选人限定在一至三人,根据评标情况予以排名。
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对中标结果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有三种类情况:
(一)、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不少于3日;
(二)、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是长期公示,但中标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内属于质疑期;
(三)、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规定:"第四十条 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授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授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通过学习了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片文章,我们了解清楚了。中标公示后异议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答案是什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中标公示的异议应该要及时说明情况,提出自己的异议,非常感谢大家的阅读。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
招投标是建筑工程中很常见的一种方式,我国对于招投标的规定是很详细的。招投标需要大家遵守诚实信用、平等等各种原则,中标之后还需要进行公示。那么中标公示后多久发中标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