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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的基本知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6 11:21:07 人浏览

导读:

********投标报价书*******第一节、投标的基本知识1、施工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法权利施工企业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1)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联合体,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2)施工企业根据自己

  

  ********投标报价书*******

  第一节、投标的基本知识

  1、施工企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合法权利

  施工企业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凡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企业或施工企业联合体,均可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投标;

  (2)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和掌握的市场信息,有权确定自己的投标报价。

  (3)施工企业有权对要求高档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

  (4)施工企业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有权决定参与或拒绝投标竞争。

  2、投标时必须提交的资料

  施工企业投标时或在参与资格预审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企业简历。

  (3)自有资金情况。

  (4)全员职工人数,包括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等。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5)近二年承建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

  (6)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此外,企业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书的组成文件

  投标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1)综合说明。

  (2)按照工程量清单计算的标价及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用量(近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很多工程施工投标已不要求列出钢材、木材及水泥用量)。投标单位可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自主报价。

  (3)施工方案和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4)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施工安全的主要技术组织措施。

  (5)计划开工、竣工日期,工程总进度。

  (6)对合同主要条件的确认。

  4、注意事项

  投标书须有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的印鉴。投标单位应在规定的日期内将投标书密封送达招标单位。如果发现投标书有误,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用正式函件更正,否则以原投标书为准。

  投标单位可以提出修改设计、合同条款。

  第二节、投标前的准备

  1、信息查证

  信息查证是投标的前提。改革开放19年了,许多方面都由原来的封闭状态而变得开放灵活,但随之而来自然也出现了一些恶劣的道德败坏的行为,坑蒙拐骗、敲诈勒索现象颇不少见,特别是贩卖假信息、搞假发包的现象更是令人防不胜防。做为投标企业,在决定投标之前,必须有冷静的头脑,认真分析所获得的信息的真实性。要弄清信息的真实性在国内并非困难,只要坚持与工程发包单位直接见面,证实发包项目确有立项批准书和资金落实证明材料即可。这里需要切记的是不能听任中间人的摆布,更不能以先付一笔资金为代价换取查阅有关资料的许可。凡政府工程或国营单位的发包项目,都必须先获得立项批准并落实了资金后方可获准招标。

  2、对业主做必要的调查

  对业主的调查了解是确信实施工程的酬金能否回收的前提。许多业主单位倚仗手中的权势,蛮不讲理,长期拖欠工程巨款,至使承包企业不仅不能获取利润,且连成本都无法回收。还有些业主单位的工程负责人与外界勾结,索要巨额回扣,中饱私囊至使承包企业苦不堪言。拿原则作交易也是当前腐败现象之一种。一些人借管理工程的权力之便,随心所欲,贪得无厌。作为工程承包商不能只满足于获取项目,必须对实施项目的利弊进行认真评估,因为获取项目只能说是获得可能赢利的机会,但不可否认,这种机会同样极有可能成为使承包商蒙受损失的陷阱,因为利润从来就是与风险并存。

  3、成立投标工作机构

  一旦信息业经核实,且业主的资信可靠,基本上可以排除资金不到位的风险后,施工企业可做出投标决定。

  为了确保在投标竞争中获胜,施工企业必须精心挑选精干且富有经验的人员组成投标工作机构。该工作机构应能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了解价格行情,能基本判断拟投标项目的竞争态势,注意收集和积累有关资料,熟悉工程招投标的基本程序,认真研究招标文件和图纸,善于运用竞争策略,能针对具体项目的各种特点制定出恰当的投标报价策略,至少应能使其报价进入预选圈内。

  投标工作机构通常应由以下人员组成:

  (1)决策人。通常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亦可由总经济师负责。

  (2)技术负责人。可由总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担任,其主要责任是制定施工方案和各种技术措施。

  (3)投标报价人员。由经营部门的主管技术人员、预算师等负责。

  此外,物资供应、财务计划等部门也应积极配合,特别是在提供价格行情、工资标准、费用开支及有关成本费用等方面给予大力协助。

  投标机构的人员应精干、富有经验且受过良好培训,有娴熟的投标技巧和较强的应变能力。这些人应渠道广、信息灵、工作认真,纪律性强,尤其应对公司绝对忠诚。投标机构的人员不宜过多,特别是最后决策阶段,参与的人数应严格控制,以确保投标报价的机密。

  第三节、编制标书

  1、标书的编制依据

  根据建设部建标[1999]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投标单位应依据招标工程及其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确定施工方案,依据企业定额或现行定额和取费标准提出投标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投标单位不能以低于成本价投标报价。

  以往,国内工程投标与国际工程投标比较,最大的不同在于,国内工程投标不能超过标底线的上下浮动极限,通常是不得高于标底5%,不得低于标底的7%(北京市规定民用项目标底下限为-5%,工业项目为-7%;上海市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业为-6%,集体所有制企业为-10%),超出上下极限的报价即被视为无效报价。而国际工程投标则无此限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制定了标书的编制依据,投标人必须以此为基础做出自己的报价。例如北京市规定的标书编制依据如下:

  (1)现行的概算定额及其配套的材料预算价格;

  (2)现行的各项取费标准及其他有关规定;

  (3)现行的工资定额;[page]

  (4)招标工程的设计图纸及有关说明;

  (5)经过招标管理部门批准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的实际条件等。

  投标企业可根据人员配备、投入的机械设备情况、管理水平和具体的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措施等实际情况作合理的浮动,但必须以上述依据为基础。

  2、标书的内容和编制方法

  投标书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投标函。其范本如下:

  投标书(标函)

  ______(建设单位或招标办公室)

  在研究了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招标条件和勘察、设计、施工图纸,以及参观了建筑安装工地以后,经我们认真研究核算,愿意承担上述全部工程的施工任务,投标书(标函)内容(略)。

  标函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层数/总高

  结构形式 设计单位

  工程内容

  包干形式

  标价 总造价 平米造价

  其中 直接费 其中 直接费

  间接费 间接费

  材料差价 材料差价

  其他 其他

  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日历天数

  形象进度

  质量 投标等级 保证质量、安全主要措施

  施工方法及选用施工机械

  我们特此同意,在本投标书发出后的____天之内,我们都将受本投标书的约束,我们愿在这一期间(即从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的任何时候接受贵单位的中标通知。一旦我们的投标被接纳,我们将与贵单位共同协商,按招标书所列条款的内容正式签署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并切实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工。

  我们承诺,本投标书(标函)一经寄出,投标截止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中标后不得拒绝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一旦本投标书中标,在签订正式合同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单位的中标通知,将构成我们与贵单位之间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文件。

  (如果招标书要求投标方提供银行或上级部门担保的,投标方应在投标书(标函)中附上一份银行或上级部门的履行保证书。)

  我们的企业概况如下:

  企业名称

  地 址 所有制类别

  审定企业级别 平均人数

  企业简历

  技术力量 工程师以上人数 助工人数 技术员人数 五级工以上人数 平均技术等级

  装备情况 施工机械

  营业执照 批准机关

  执照号码

  投标书发出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时

  投标单位:______(公章)

  企业负责人: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盖章)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

  (2)综合说明。包括建筑面积、总工期、计划开工和竣工日期、报价总金额等。

  (3)钢材、水泥、木材用量。其中实行议价承包的,应写明单位差价及差价总金额。

  (4)对招标文件的确认或提出新的建议。

  (5)报价说明。即注明报价总金额中未包含的内容和要求招标单位配合的条件,应写明项目、数量、金额和未予包含的理由。对招标单位的要求应具体明确,并提出在招标单位不能给予配合情况下的报价和要求,例如报价增加多少,工期延长要求及其他要求条件等。

  (6)降低造价的建议和措施说明。

  (7)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主要包括总平面布置图,主要施工方法,机械选用,施工进度安排,保证工期、质量及安全的具体措施,拟投入的人力、关键人员、物力、并写明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工作简历等。

  (8)单项(位)工程标书。包括工程名称、建筑面积、结构类型、檐高、层数、质量标准、单项工程造价及总价构成、分包的项目内容和拟用的分包单位或用什么方式选用分包单位等。

  3、标书编制应注意的事项

  标书的内容主要包括标价、工期、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及三材用量等方面。编制投标标价与编制标底不同,不能全部套用定额及其单价,以及法定的取费标准、工期定额等,应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水平,和拟定的投标策略来进行编制。标价可适当浮动,以使其具有一定的竞争力。编制标书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标价

  目前国内投标工程的标价分为国内投资工程标价和“三资”工程标价两大类。

  1)、国内投资工程的标价

  国内投标工程的标价在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单价、计取各项费用等方面与编制标底做法一样,但在某些项目的工效、材料消耗或摊销量、材料的询价、半成品的加工定货等方面,应结合本企业实力及工程具体措施进行浮动,可以上浮,但主要是下浮,否则不具竞争力。在取费、包干系数以及工程施工特殊技术措施费等方面,其浮动的余地更多,这种浮动也是投标报价水平的主要体现。投标企业应在这方面多下功夫,提高报价的竞争力。

  2)、三资工程的标价

  三资工程的标价可分为由国内编制招标文件及标底和由国外编制招标文件(包括设计图纸)两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由国内编制招标文件的工程标价

  这类招标工程的编制标价时,除了要遵循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费用标准外,其他方面基本上与国内投资工程一样。所不同者是“三资”工程不执行定额价格,合同一般采用一次包死的总价合同。因此,所有工料、设备均得询价,所有单价均得调整,对于工效、材料损耗和材料定价等都得仔细考虑,对各种包干系数、措施费及风险系数等,都得结合施工工期及现场条件认真确定。

  (2)由国外编制招标文件的工程标价

  这类工程大都采用外国的法规和技术规范,如项目的划分、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合同条件以及招标文件的一些规定,这些与国内差异较大,因此应首先了解和熟悉这些法规,才能作出适当的标价。

  国外做法简述如下:

  1)、项目划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工程量以“净方”为准。钢筋混凝土现浇者分模板(混凝土接触面积m2)、钢筋(分规格及品种以t计)和混凝土(分不同构件以m3为主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则分钢筋和混凝土两项,模板摊销在混凝土内,不单独列项,脚手架不计量而以费用计算等。[page]

  2)、费用构成

  直接费(名为基本费用)只包括人工费及材料费,机械费列入“开办费”,间接费及利润不单独列项而分摊在每个分项内。

  开办费:包括施工机具,工程用水、电、脚手架、甲乙双方的临时设施,职工交通费,工人现场福利及安全费、冬雨季夜间施工费、施工报表费等。

  3)、招标文件

  具体规定了工期、误期罚款、保修期、保留金、担保金额、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以及附有工程量清单等招标单必须遵循的依据。

  4)、合同条件

  一般执行国际通用的《土木工程合同条件》(即“FIDIC”条款1987年第4版)。

  国内招标工程的报价中,一般在直接费中包括了施工用水电费、施工机具费、脚手架费用等,而职工交通费、施工报表费等则包括在施工管理费中,临时设施费、冬雨季及夜间施工增加费等包括在其他间接费中。因此,如已按我国的取费内容及标准计算后,在开办费中就不应再重复。

  (二)工期

  无论是国内投资工程还是“三资”工程,对工期均有严格规定,但投标时如能再考虑缩短工期而不增加或少增加费用(如赶工措施费等),则对甲方有很大的吸引力,外资方更为欢迎。因此,工期对竞争力具有相当重要的影响。当然,工期建议必须建立在可靠的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基础上,才真正具有实际意义。

  (三)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评标的重要指标,因此报价时切不可忽略。投标企业应切实地制定各项具体方案或措施,尤其是对于关键性的环节或新材料、新施工工艺方面,更应编制令人信服的计划和有力的具体措施。工期常常是得标的关键。

  (四)三材用量

  三材用量是考核施工企业实力和涉及市场材料差价的、影响标价高低的因素之一。这是国内招投标工程中最为人重视的一项内容。近年来随着对外开放的逐步深入,三材用量的比重日益降低,但尚未降到可以忽略不计的地位。为了提高投标报价的竞争力,企业应根据自己的实力,比定额规定量下浮一定比率,在价格方面亦应挖掘潜力以取得价格竞争的优势,从而提高其投标竞争力。

  第四节、标书的投送

  标书编制完毕,应将正本和副本(两份)装入投标书袋内,在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加盖两枚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鉴,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标书可派专人送达,亦可挂号邮寄(上海市不允许邮寄)。招标单位接到投标书经检查确认密封无误后,应登记签收,装入专用标箱内。

  标书发出后,如发现有遗漏或错误,允许进行补充修正,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以正式函件送达招标单位,否则无效。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补充修订文件,应视为标书附件,招标单位必须承认,并作为评标、决标的依据之一。

  *******买方开标********

  一、买方将“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在有投标人代表在场的场合组织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二、开标时,买方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除了按照第20条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书。

  三、无论如何在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包括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12条递交的修改)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撤回的投标书将原封退回原投标人。

  四、买方将做开标记录。

  投标书的初审

  一、买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的总体编排是否有序。

  二、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如果单价与数量乘单价的积而得到的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书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

  三、对于投标书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买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四、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条,买方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知第15条),适用法律(通用合同条款第30条),和税及关税(通用合同条款第32条)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买方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五、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买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投标书的评价比较

  一、买方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二、买方在评标时将不包括和不考虑:(1)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在买方本国制造的货物和已经在买方本国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销售税或其他税;(2)如果投标人中标,对其从国外供货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的关税或其他类似进口税;和(3)如果投标书中有的话,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

  三、对于从买方本国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出厂价,包括全部成本和为已经组装成货物或将要组装成货物的部件和原材料,已经支付的或将要支付的关税和其他税;对于从买方境外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指定目的港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价”(CIP),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

  四、买方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考虑按照“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以及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65条所量化的以下因素:(1)在买方本国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以及将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伴随服务费用;(2)投标书中报的交货期;(3)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付款条件的偏差;(4)所投货物部件,必须备件和服务的费用;(5)在买方本国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护费;(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和/或(8)“投标资料表”和/或技术规格所列的其它具体标准。[page]

  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264条的规定,对“投标资料表”中的因素,采有以下“投标资料表”中详细说明的量化方法进行评定:

  1、货物从出厂/到货港口/边境口岸开始的内陆运费、保险费,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买方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或其它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货物从出厂地/进口港/边境口岸运抵“投标资料表”所指明的项目现场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的费用;为便于计算,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尺寸、装运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EXW)/至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的价值。买方将把上述费用加到出厂价(EXW)/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上。

  2、交货时间表

  (1)买方要求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要一览表规定的时间交货(启运)。对每一份投标书都要考虑合理的国际和本国运输时间来计算货物抵达项目现场的估计时间,以上述到达时间为基础,每超过基础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介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出厂价(EXW)/到岸价(CIP)/"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或者

  (2)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可接受的几周时间范围内交货(启运)。提前交货不考虑降低评标价,晚于交货时间范围供货的投标,在这段可接受的时间范围内,每超过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最早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的基础上增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一百分比来考虑。或者

  (3)本招标邀请书项下的货物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分批装运交货(启运),提前交货或者推迟交货的投标将调整其评标价,方法是每超过规定的交货时间一周,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CIF)“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IP)的某一百分比(%)。

  3、付款计划的偏离

  (1)投标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上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报价,评标时以此基本报介为基础,但投标人可提出替代的计划并说明采用该替代的付款计划投标价可以降低多少。买方可以考虑中标的投标人的替代的付款计划。

  *********招标代理***********

  1、咨询公司(招标代理)的业务范围

  建设工程咨询公司不仅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也为建设施工企业服务。为建设单位服务的业务主要是受建设单位委托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在这方面,其任务与监理公司大致一样。为施工企业服务的内容包括:

  (1)协助企业调查建设单位的信誉、管理工程的经验、发包工程项目的主要情况及业主要支付能力,对竞标形势进行分析,协助制定报价策略和投标方案。

  (2)为企业提供有关施工准备、计划、技术、质量、工期、材料、成本、安全等方面的管理方案,参与缔结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并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

  (3)协助施工企业据理索赔,帮助企业整理各项资料并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协助办理结算等事宜。

  除上述服务外,咨询公司还可以代理建设单位招标和代理施工单位投标。

  代理机构根据资质审定分甲、乙、丙三个等级。

  甲级代理机构:

  (1)有机构组织章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固定职工人数不少于30人。

  (2)有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职称的总工程师和总经济师,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

  (3)技术、经济等专业职称的人员须占企业固定职工总数的60%以上,其中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有专业职称总人数的50%。

  (4)机构负责人、技术经济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会人员及项目负责人须是该机构的固定职工。

  (5)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

  乙级代理机构:

  (1)有机构组织章程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固定职工人数不少于20人。

  (2)有专业工程师(或经济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主任工程师、经济师。

  (3)有技术经济等专业职称的人员占固定职工总数的50%以上,其中有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助理会计师职称以上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有专业职称总人数的50%。

  (4)机构负责人、技术经济负责人、部门负责人、财会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机构的固定职工。

  (5)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0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

  丙级代理机构:

  (1)有机构组织章程和基本的管理制度,固定职工人数不少于10人。

  (2)有工程师、经济师、会计师等中级以上职称的专业人员。

  (3)机构负责人、财会人员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该机构的固定职工。

  (4)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万元,其中流动资金不少于注册资本的2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的业务范围为:

  甲级代理机构:

  (1)总投资额不限的建设工程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

  (2)代招标单位解答工程招标有关事宜,提供招标投标方案。

  (3)代编招标文件、标底。

  (4)代编工程预(概)算。

  (5)代编标书。

  (6)其他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的咨询服务。

  乙级代理机构:

  (1)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

  (2)~(6)同甲级代理机构。

  丙级代理机构:

  (1)总投资在300万元以下的建设工程全过程代理招标工作。

  (2)~(6)同甲、乙级代理机构。

  全过程代理招标包括招标咨询、组织现场踏勘、解答有关工程现场条件的疑问、代编招标文件(包括计算工程量)、代编标底、负责招标答疑、组织开标和进行招标总结等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代理接受同一项目同一内容的招标和投标服务工作。建设工程的设计单位也不得代理由本单位设计的项目招标投标服务工作。投标单位不得接受任何招标代理工作。

  2、咨询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鉴于咨询监理的工作性质,所处的地位,所承担的责任,咨询监理人员必须遵循起码的职业道德规范。

  (1)咨询监理人员必须保持中立,应努力用正当的手段为客户谋求最大利益。[page]

  (2)咨询人员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不得接受对技术判断有影响或造成对客户失职行为的任何利益,只能接受客户支付的公正的适当的业务报酬。

  (3)不得承接本专业以外的业务和自己无把握承担的业务。

  (4)不得泄漏或盗用由于业务关系而得知的客户的秘密。

  (5)不得损害其他同行的名誉,不得妨碍其他同行的工作。

  (6)不得对本专业以外的事项做正式表态,也不得进行自我夸耀的广告宣传。

  咨询监理人员如有下述行为之一,即可视为背叛本职,从而失去了被委托的资格:

  (1)违背了作为客户的忠实受托人的职业原则。

  (2)领取了本职工作以外的酬金。

  (3)企图取代已被某一项目聘用的咨询监理工程师。

  (4)蓄意歪曲事实,损害其他咨询监理工程师的声誉、业务和地位。

  (5)对被同一客户聘用的其他工程师的工作评头论足或缺乏公正客观的科学态度。

  (6)自我吹嘘做广告宣传。

  (7)与同行进行不正当的竞争。

  (8)施加不正当的压力或行贿、受贿以获取项目。

  (9)有损于工程技术职称的名誉、道德的其他行为举止。

  3、咨询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

  咨询公司既可为建设单位提供服务,也可为施工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的对象不同,其服务内容自然也不相同。

  1)、为建设单位咨询服务的内容

  就一个项目的全过程而言,咨询公司的服务主要包括:

  (1)投资项目的机会研究和初步可行性研究。

  (2)可行性研究。

  (3)提出设计要求,组织设计方案竞赛和评选。

  (4)选择勘察设计单位或自行组织设计班子制定设计进度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其实施以检查设计质量。

  (5)编制概(预)算,控制造价。

  (6)准备招标文件,组织招标。

  (7)评审投标书,提出决标意见。

  (8)与中标单位商签合同。

  (9)审定承包商提出的施工进度计划。

  (10)监督履约,处理违约事件,协调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11)控制工程进度和造价。

  (12)验收工程,签发付款凭证,结算工程款。

  (13)整理全部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

  2)、为施工企业咨询服务的内容

  对于施工企业,咨询服务的主要目的是帮助其圆满履约,获得尽可能多的利润。其主要工作如下:

  (1)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比较,选择最佳方案。

  (2)选用施工机械。

  (3)设计施工总平面图,确定各种临时设施的数量和位置。

  (4)确定各工种人数、机具和材料的需要量。

  (5)编制施工计划。

  (6)检查进度。

  (7)检查和督促各个环节的配合和协调。

  (8)负责质量管理。

  (9)制订投标报价方案。

  (10)与业主、分包商及材料供应商商签合同。

  (11)处理履约期间的各种事项,尤其是索赔。

  (12)负责安排各阶段验收和帐款结算。

  (13)控制工程成本。

  (14)负责竣工决算。

  虽然咨询公司可以完成上述诸项任务,但多数情况下,咨询公司主要是协助建筑企业而不是大包大揽。

  4、选择咨询公司的标准

  鉴于咨询公司是以高技术高智力提供服务,其承担的责任主要是技术责任,因此衡量咨询公司的能力应该是技术第一,其他因素应从属于技术标准,业主要选择咨询公司时应以其技术的胜任能力、管理的能力、资源的可用性、业务的独立性、合理的取费结构及执业的诚实作为基础。

  技术的胜任能力系指咨询公司有能力为业主提供一个经过教育、训练、具体实际经验和技术判断力的工作班子来承担被委托的任务。

  对技术能力作出评价可采用以下办法和步骤:

  (1)索取一套用于合同任务实施过程中的方法及技术处理手段的说明材料。

  (2)获取该公司及其工作人员曾经承担相似项目的一览表。

  (3)查明该公司以前是否在类似的地区工作过。

  (4)对将从事于该项目的所有人员的经验和资历进行审查。

  (5)与咨询公司以前实施过项目的业主及用户讨论该咨询公司的成就。

  咨询公司应按其服务等级的正常要求,提供全部专家技术咨询与技能。

  关于管理能力,咨询公司必须具有与项目的规模与类型相匹配的管理技能。咨询公司必须安排适当的人力资源、调整进度计划并保证工作以最合适的方式进行规划。在项目执行的全过程中,咨询公司要善于与承包商、供应商、贷款机构及政府机构打交道,同时必须向业主方报告项目的进展,以使其能及时和准确地作出决定。

  评价咨询公司的工作机构的管理能力所采用的方法和步骤如下:

  (1)考查咨询工程师的项目成就记录。

  (2)考查被提名的项目经理在以往项目中的成就。

  (3)请咨询工程师解释,依其看法他将如何管理该项目。

  (4)证实自己能与工程师有商谈的基础,即在原则问题上思路可以协商。

  (5)检查咨询公司关于转让技术的建议。

  关于资源的可靠性。选聘咨询公司时,一定要证实其公司是否具备足够的咨询能力和人员来承担项目,以保证必要的技术标准和时间,确保造价计划能实现。

  对资源的可靠性可按以下方法和步骤进行评定:

  (1)考查被提名参加该项目工作班子的技术与管理人员的能力。

  (2)要求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怎样调度人力资源并对各参加者如何委派职责作出具体的回答。

  (3)要求对被提名参加的职员在项目中的部署情况作出详细的回答。

  (4)查明咨询者在项目期间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并如何分布其下属职员。

  (5)核实该咨询公司是否承担过类似规模的工程。

  (6)核实该公司的声誉。

  (7)核实其财力资助的可靠性。

  (8)核实该咨询公司与该合同任务有关的各个办公室的场所。

  关于职业的独立性。 鉴于咨询业是一种独立业务, 因此应确信该咨询公司赞成按“FIDIC”规定的职业道德规范、职业身份、权限及职业独立性诸项原则。 独立的咨询工程师与可能影响其职业判断的商业、制造业或承包活动不得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其唯一的报酬是业主支付的酬金。只有在遵循上述原则的前提下咨询工程师才能客观地完成被委派的任务,并且通过应用合理的技术与经济原理使业主获得最佳效益。[page]

  考核咨询公司职业的独立性应按以下方法和步骤:

  (1)确认该咨询公司是否与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组织有财务上或经营上的关系。

  (2)与经营该咨询公司的人员会晤。

  (3)了解其在过去经营活动中处理事务的原则。

  关于取费的合理性。首先,咨询公司的取费应能足以保证其投入专门的力量于各种细节、变更设计、材料及施工方法的研究和使用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其次,取费必须能达到足以维持咨询公司的高水平的下属职员的工作和生活需要,使其能致力于为保持和达到技术领先水平而进行的研究和开发;第三,取费还应考虑业主的需要和项目本身的特点及其对工程师的特殊服务要求。

  衡量取费是否合理应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应规定,有时可参考“FIDIC ”建议的取费标准。

  关于执业的诚实性。业主与咨询公司的关系是建立在信任的基础上的。业主对咨询公司的工作不应干扰过多,应予以充分信任,让其放手工作;咨询工程师也不能倚仗手中的权力中饱私囊,更不得串通承包商欺骗遇弄业主。当项目实施涉及国家机密或对政治、社会及环境产生重大影响时,咨询公司必须以求实公正的态度,遵守与业主所签合同中规定的原则,不得有任何倾向性行为。

  在衡量咨询公司是否执业诚实时,可通过向其以前客户调查了解,亦可就一些工作中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还可以通过以前与其合作过的承包商了解查询。

  5、选择咨询公司的程序

  选择咨询公司应以技术因素为首要标准,价格因素必须让位于技术因素。选择程序应反应业主的需要、项目的规模和复杂性、重要性。如果业主与咨询公司已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则不需要经过复杂的选择程序;如果业主与咨询公司未曾进行过满意的合作或双方互不了解,或者业主因为政治及经济的缘故必须从一组咨询公司中作出选择,应采用以下程序。

  (1)拟定选择范围。包括对该服务项目的物资和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源要求作出估计。

  所要求的服务内容可归结到各个要目中。例如:要求的专业知识领域和服务类型;表明该项目服务要求的工作说明;时间计划表;地区特征因素如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供应组织等;委托时间;建议的合同类型;设计预算等等。

  (2)通过资格预审将具备接受委托资格的咨询公司按顺序排队。

  (3)按以下条件逐一分析,预选出3~5家候选咨询公司:

  ——经验资历;

  ——人力资源的可靠性;

  ——财力资助的可能性;

  ——完成该合同任务的能力;

  ——以前的履约情况;

  ——公司总部所在地及主要经营活动区域;

  ——与同行的关系;

  ——政治、社会和环境的敏感性;

  ——要求的担保标准。

  (4)分头与候选公司商议合作原则性条件,要求各候选公司提出建议书。建议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工作说明;

  与该合同任务有关的证明单据和资料;

  ——估价的依据;

  ——资料说明;

  ——附有详细说明的其他替代方案;

  ——工艺流程建议;

  ——技术转让;

  ——培训计划;

  ——详细的目标成本概算;

  ——合适的技术转让和承诺;

  ——过去在性质类似项目中的经验;

  ——施工组织、项目控制、资金控制的详细情况;

  ——工作人员的规模与职责;

  ——为实施该合同任务而提出的组织与管理的模式;

  ——对当地条件的了解;

  ——地区的资源;

  ——用于该服务项目的技术手段;

  ——资源的可利用性。

  (5)审核咨询公司提交的建议中的所有细节,参观该咨询公司以前和目前正在实施的项目,并从有关业主处获取更多的资料。

  (6)按优劣顺序将各建议书逐一排列。

  (7)邀请排名第一位的咨询公司来讨论其建议内容、合同款项及取费标准。谈判时应对有关工程师的权限、合同主要条款及法律要求等方面尽可能详尽些。

  (8)如果与第一家谈判失败,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然后再与第二家谈判,直至达成满意的协议为止。

  (9)达成协议后,应立即通知所有提出建议的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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