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50万吨/年2#糠醛精制装置所需塔类招标公告
导读: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高桥分公司 委托对 50万吨/年2#糠醛精制装置21-GF-1006-10340861 糠醛塔(C-103~C-106) 所需 塔类 进行邀请竞争性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标书费售价 2000元人民币/份,已经售出概不退还)
1.招标编号:WZLGQ100618-2103-367
2.招标物资名称、数量:塔类 4套
3.交货期:2010年08月30日或报最快交货期
4.投标地点:上海高桥分公司供应销售部
5.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06月18日09(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10年06月18日09(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上海高桥分公司供应销售部
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10年06月15日前与高桥分公司供应销售部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高桥分公司炼油事业部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8.收到招标邀请后2日内反馈。
投标咨询:
单 位:高桥分公司供应销售部
地 址:
邮 编:
联 系 人:章国贤
电 话:021-58612355
传 真:
电子邮件:zhangguoxian@sinogpc.com
技术咨询:
单 位:高桥分公司炼油事业部
联 系 人:王朝平
电 话:021-58611060*34265
传 真:
电子邮件:wangchaoping@sinogp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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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