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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2010-28号(消防车采购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2 16:58:47 人浏览

导读:

公务用车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编号:2010-28号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1、根据楚雄州消防支队购买消防车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厂、商
公务用车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编号:2010-28号











楚雄州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O年五月三十一日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
1、根据楚雄州消防支队购买消防车的采购申请,经财政局批复同意,我中心决定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此项供货能力的厂、商参加投标。
2、有意合作的厂、商请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并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书。
3、投标方的法人代表或代理人(代理人必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和相关资料,按投标方须知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竞争性谈判。
4、投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贰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复印件附在报价表后,原已交纳过保证金的厂、商无须再汇)。
收款单位:楚雄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楚雄州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帐 号:2516032609200006606
1)汇款证明复印件和退款信息附在报价表后,退款信息包括:公司名称、开户银行、账号;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无息退还;
4)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5)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凡参加投标的厂、商,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参加投标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第二部份 投标方须知
1、投标项目:消防车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有该招标项目车辆经营许可证,信誉良好、实力较强的生产厂、商;
2)投标人所售汽车必须为全新车辆,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并附带齐全的随车工具、备件等,售车发票由中标单位一并出具。
4、投标书基本要求
1)投标人情况;
2)对招标文件原则性要求的实质性响应;
3)投标报价表(须有法人代表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4)有关车辆的技术资料或说明;
5)在投标书中就其产品的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承诺做出明确的时间和内容上的说明;
6)企业名称、业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号码、传真机号码、手机号码);
7)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8)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和相关证件;
9)不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证书及本人证件。
5、《投标报价表》应加盖公章并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应密封盖章,文字清晰,数字准确,印鉴齐全,名称统一,准时送达。
6、招标人有权在正式开标前,根据需要修改本招标文件条款,并向所有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修改后的最终稿将作为合同附件。
7、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在合同签订生效后,将作为合同补充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招标人保留任何时候对本文件的解释权。
9、投标报价须包含成本费、运输费、税金等的全部费用。
10、中标方须办理车辆临牌、验证等手续,办证机关收取的相关费用由购车方支付。
11、中标方必须履行国家有关汽车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或生产厂家向社会公布的售后服务承诺。
12、中标方应注明交货地点以及交货时间(供货期)。
13、签订合同由中标方与使用单位签订(一式四份),同时交州政府采购中心和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各一份)备案。
14、提车与付款:购车单位所购车辆经验收合格,供货商须一并移交有关文件、相关手续,购车单位付清全部车款后提车。
15、招标方不收取中标服务费。
16、招标方不向投标方解释落标原因,投标文件概不退还。[page]
17、开标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11日下午2:30,楚雄州公务中心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三楼采购中心。
18、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要求密封包装,并在拆缝处加盖印章或签名密封。
19、有以下问题之一者,认定投标文件无效,作废标处理:
1)投标人不响应文件要求;
2)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前述第“4”条所述的证明材料;
3)在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实质性内容的。

第三部分 公务用车采购项目一览表





项目编号

品牌、型号

配置要求

数量

交货地点/备注


1

五十铃水罐消防车

中型五十铃水罐消防车(≥6吨)、发动机功率≥169KW、中低压消防泵

1

楚雄,交货时间2个月内


2

举高喷射消防车

举高喷射消防车(16—18米)、≥6吨水、≥2吨泡沫、进口多功能摇控消防炮、发动机功率≥290HP、自带消防泵、流量≥60L/S

1


3

泡沫水罐消防车

泡沫水罐消防车(≥2吨泡沫,≥6吨水)、发动机功率≥196KW、中低压消防泵。

5


4

水罐消防车

水罐消防车(重型8-10吨)、发动机功率≥196KW、中低压消防泵

4


5

抢险救援消防车

设置有照明及前牵引(≥4吨)和后吊(≥4吨)、发动机功率≥160KW

2

第四部分 开标 评标 定标
1、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
2、用抽签的方式确定谈判顺序;采购工作小组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和效益”的原则,按同品牌、同型号、同配置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并优先选择节能环保的产品。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当地供应商及供货时间短的企业;
4、厂方向社会公布了全国统一售价的,若投标价高于市场统一售价的则为废标,废标车型由我中心另行组织采购;
5、评标结果以我中心书面通知为准,招标方不向未中标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
6、本次招标由楚雄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现场监督。
7、法律责任
合同依法签订后,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顺利执行。中标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分解后向他人转让。违者除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外还将作为不良记录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来源:云南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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