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海水淡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导读: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在2010年5月14日公告的《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海水淡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编号:0724-1070D03N0659)的评审工作已圆满结束,现将中标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包1 净水混合絮凝沉淀设备采购及安装 1项
经采购人确定暂取消本包的采购任务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包2 普通快滤池工艺设备采购及安装 1项
中标供应商名称:长春繁荣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汽车产业开发区支农大街车城名仕雅园(28B)1栋3门502室
中标金额:¥1,749,400.00
包号/设备名称/数量:包3 亚海水淡化处理系统采购及安装 1项
中标供应商名称:杭州(火炬)西斗门膜工业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高新经济开发区西斗门科技园
中标金额:¥8,687,800.00
二、定标日期: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海水淡化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0724-1070D03N0659)
于2010年9月2日定标。
三、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0年5月14日
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州造纸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竺林、吴继辉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0-87768198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传真:020-87768283
五、如有任何质疑、投诉,请以书面方式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向广机招标监审部提出,联系方式如下:
广机招标监审部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电话:020-87768198转731
传真:020-87616260
联系人:刘先生
广东广机国际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二日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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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