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建设监理、金属结构采购招标公告(再次)
导读:
皖水招公告〔2010〕040号
1.招标条件
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省水利厅批准,投资计划已由省水利厅、省财政厅联合下达,资金已落实。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受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人)的委托,对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监理、金属结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的实施范围仅限于长河上段左岸,即长河左岸枞阳闸至月儿湖段堤防及其相应的穿堤(墙)建筑物。枞阳县长河的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实施内容包括长河左堤老防洪墙段加高加固(长2.02km)和沿堤线上的各类穿堤(墙)建筑物加固、重建或接长处理。另外对存在严重岸坡冲刷和崩塌河段采取抛石固脚进行堤岸防护。招标内容:监理Ⅲ标: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监理标,合同编号:ZYCH2010-2;金属结构设备Ⅳ标:闸门制作及启闭机采购,合同编号:ZYCH2010-3.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监理标投标人须具有:⑴独立法人资格;⑵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等级;(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类似工程监理业绩。3.2 金属结构设备标投标人须具有:(1)独立法人资格;(2)持有(相关制作许可、经营许可、设计许可等)证书及相关产品的3C认证证书;(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和为水利水电类似工程供应设备和材料的经历。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3.4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满足相应要求的任意 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 请申请人于2010年2月21日至2010年2月253日(节假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南侧,新城国际商务中心A幢509室持单位介绍信和委托人身份证明购买资格预审文件。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安徽省水利工程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枞阳县长河上段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地 址:枞阳县凤凰山路27号电话/传真:0556-2827161、2827165/2811133联系人:吴义根 胡兆雄 招标代理人: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区东流路与潜山路交叉口南侧新城国际商务中心A幢509室电话/传真: 0551-3516896/0551-3519956联系人:金海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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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