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门湾家居广场工程
导读: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国门湾家居广场工程经丹合经贸批字【2009】12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丹东海纳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经贸发展局(丹招核准字【2009】02043号)招标事项核准意见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丹东市国门湾家居广场工程 (2)项目地点:丹东市新城区万兴路 (3)建设规模:78681㎡ (4)招标范围:施工图中所示土建、装饰、水暖、电气(详见招标文件)。 (5)计划工期:2010年9月9日至2010年12月31日 (6)投标保证金:30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工程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page]
传 真: 0415-3868558 电子邮件: hy_pm@126.com 2010 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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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