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丹建名仕家园小区工程
导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丹建名仕家园小区工程已由丹东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丹发改审批字[201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东市丹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丹东市丹建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址为 红房一街北侧、春四路西侧、妇女儿童医院东侧地段 ; 2.2 建设规模为 54,564.63 平方米, 6-26 层框架、剪力墙结构; 2.3 计划工期为 2010 年9月10日开工, 2011 年10 月30 日竣工; 2.4 招标范围为土建、水暖、电气等施工图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二级或二级以上施工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0 年 8 月 9 日至 2010 年 8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丹东金泽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丹东市振兴区兴五路香江佳园2010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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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