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前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工程
导读: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港市前阳镇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楼工程已经东发改字[2010]15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补助及地方财政自筹,招标人为 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丹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0] 07087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建筑面积4042.41㎡,四层,框架结构。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内容。
2.3计划工期:
2.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项目经理专业与本工程相适应,资格与本企业资质等同或以上,具有 承担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4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竣工时间
6.1开工时间: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丹东日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page]
招 标 人: 东港市前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丹东市诚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东港市 地 址 : 丹东市振安区
邮 编: 邮 编: 1180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人: 夏先生
电 话: 0415-6670408 电 话: 15942568777
传 真: 传 真: 0415-7108188
2010年8月19日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竞标不参加在公告后能知道中标价。竞争性谈判谈判期间不可以公开每个投标人的价格,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但在结束
投标投诉期是10日之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标活动的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招标质疑要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提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内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投标保证金最高为项目总价的百分之二,同时不得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和金额,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