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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06:24:05 人浏览

导读: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扩建工程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
浙江嘉兴电厂三期扩建工程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员发改委能源[2009]1338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浙江嘉兴电厂三期“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核准
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
项目建设规模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总投资约为79亿元人民币
,建设地址位于浙江嘉兴平湖市乍浦镇
,计划于2011年5月底第一台机组发电
建成。项目业主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资本金和贷款


本次招标的投标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招标人为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代理单位)



现将本次招标内容和投标资格条件等公告如下:


一、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输灰空压站设备
1、标段内容: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输灰空压站设备;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具有火力发电厂工程(容积流量在40Nm3/min、排气压力在0.8MPa及以上的空压机)投运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除灰空压机为喷油螺杆水冷空压机;干燥机为冷冻+吸附组合式;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若有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同时满足如下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须提供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本身的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不作强制性要求;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5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二、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输煤程控系统设备
1、标段内容: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输煤程控系统设备;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至少应具有4×600MW或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输煤PLC程控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一年以上的工程业绩,且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采用可编程控制器(PLC)加上位机的控制系统;
2.6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7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8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5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三、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page]
1、标段内容:浙江嘉兴电厂三期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
2、资格条件:2.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2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2.4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有4台(套)300MW及以上燃煤发电厂含煤废水处理系统设备良好运行业绩,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2.5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能力,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
2.6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但对于代理控股关联公司所制造产品的专业销售公司,不视为本条项下的代理商,但投标人须提供与制造商的股权关系证明文件;在上述情形下,投标人仍需提供以下证明文件:代理同类设备的业绩、制造商关于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所代理设备制造商的技术支撑承诺函或连带责任书;其所代理设备制造商须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的资格;
2.7投标人自200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 5月19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浙江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招标人将派人于2010年04月30日
至2010年05月07日
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2:00 ~4:30,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集中出售招标文件,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500
元,售后不退,逾期不再出售
。凡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独立法人
,请持《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按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申请人,应先办理承包单位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登记请直接点击“交易档案登记系统”,并请在投标截止前3个工作日交纳开标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管理系统将无法接受你的投标文件。



集中受理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40号302室4号位

招标人地址:杭州市解放路85号东河伟星世纪大厦17层

联 系 人:郑忆南/潘礼国/包伟龙

联系电话:
0571-87630262、

0571-87630265、0571—85270572/85288276/85279775


















浙江浙能嘉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浙江天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0年04月29日来源: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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