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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修设备采购项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03:50:51 人浏览

导读:

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修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2010〕227号采购目录:货物类\其他货物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人民币以上(含50万)。2)所投设备
项目名称:
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修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0〕227号


采购目录:
货物类\其他货物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必须在50万人民币以上(含50万)。 2)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所投设备制造商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完善的维修服务机构。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10年06月02日 09:00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2010年06月21日 17:00


获取文件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


采购文件售价(元):
150.00


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0年06月22日 10:00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0年06月22日 10:30


文件递交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
2010年06月22日 10:30


开标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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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601室


经办人名称:
罗灼熙


联系电话:
22317363-8120


采购文件:

东采公〔2010〕227号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机修设备采购项目(定稿).doc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财政局的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未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现场检查、登记完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复印件,并提供开户银行和帐号证明(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已登记注册的投标人只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来源:东莞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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