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10
03:39:35
人浏览
导读: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
武汉市
江岸区人民检察院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其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江岸区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该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前来进行竞标。
一、项目编号:WHJT-ZH-2010-3034
二、采购内容:消防、排污泵系统采购与安装
三、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8 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如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供应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1000万元,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履行合同的生产厂商;
2、必须具有所投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国家认定的环保节能产品证书、具有配电箱3C认证证书、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必须提供近两年内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
4、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2009年度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性记录;
6、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和政府采购有关制度。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可于2010年5月25日起,携带上述第四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营业执照、工商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授权书、银行资信证明材料、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武汉市江岸区兰陵路1号(中南机电大厦1楼)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0年 6月4日9:30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10年6月4日9:30在武汉市江岸区政府会议中心3号会议室。
八、联系 人:陈君、吴峰
联系电话:027-82774315、027-82794909
传 真:027-82776817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0年五月二十五日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