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什么样的情况下是不成立的
导读:
欠条一旦存在以下情形,那该欠条是不会成立的。首先是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欠条订立时也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和欠条内容违法损害他人利益的等等情形。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欠条什么样的情况下是不成立的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吧!
(1)欠款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以下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该类人书写的欠条无效;
(2)在欠条中对于欠款的意思表示不是欠款人的真实意思,《民法通则》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所为的民事行为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欠条,
(4)欠条中的内容违法,也就是基于违法行为产生的欠条,或者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欠条,例如:赌博、走私等活动产生的欠条;
(5)欠条中没有欠款人本人的签名或者他人伪造欠款人签名的,该类欠条的内容并未得到欠款人的确认,故欠款不发生任何效力。
债务诉讼时效与死亡没有关系,要看借条本身的诉讼时效。
债务人死亡后的债务处理,法律有明确规定,继承遗产的继承人应当在其所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合同权利义务属于概括性承受。估且不论债务人死亡是否就一定推出债权实现存在风险,即使确实存在风险,仍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权利受到侵害。对于债权确实存在风险的,《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
如果被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内把欠款还清,这张欠条就自动作废,不再具有效力。
如果到了约定还款期限都没有还钱,而且一直不还,这张欠条就一直有效,就要证明的效力。但欠条的法律诉讼时效只有两年。如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自债权人主张债权之日起计算,时效为2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六十二条第(四)项: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因此在订立欠条的时候,是需要避开无效要件的,一旦具有无效的条件,那么欠条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好了以上就是欠条什么样的情况下是不成立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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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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