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合同合法吗
导读:
民间借贷很常见,但是利息过高的民间借贷明显不合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高利贷,高利贷是一种风险性极高的行为,借高利贷也是要进行签订合同的,那高利贷合同合法吗?针对这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本身有效,但约定年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
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
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
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
据有关规定显示,在发生借贷时,贷款利率如果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将不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
高利贷的巨额债务无力偿还时,可能会面临着高利贷公司的暴力催款,此时只能寻求警察帮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进行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为了适应市场经营行为的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该法条在列举了三类非法经营行为之外,还设置了一个“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的兜底条款,以保证法律适用的稳定性。
2、“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应当限定为:除《刑法》第225条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非法经营行为以外的,违反国家规定,侵犯国家经营许可制度,破坏市场交易正常秩序,情节严重的非法经营行为。民间高利贷不属于“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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