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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6 18:38:07 人浏览

导读:

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总是在资本的海洋当中竞争,但是这个资本的海洋不总是风平浪静的,也有波涛汹涌的时候,这也就导致很多的资本家破产。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债务如何处理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现代的资本主义社会,人们总是在资本的海洋当中竞争,但是这个资本的海洋不总是风平浪静的,也有波涛汹涌的时候,这也就导致很多的资本家破产。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债务如何处理相关内容,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债务如何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终止后应按照《民法通则》和《公司法》的规定,进入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对外一切民事行为,包括起诉、应诉都以清算组的名义进行,由清算组催收债权,这样利于实现怠于清算的企业及其股东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平衡。

  公司终止后,该公司的股东有义务组织成立清算组织。清算组织依法清理企业财产,可以对外起诉主张债权并直接受偿,可以应诉并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

  公司终止而没有成立清算组织的,该公司不再享有民事诉讼地位,不能以原公司名义起诉应诉。该公司的股东不能直接作为原告起诉主张公司的的债权。但股东可以作为应诉被告,承担组织成立清算组,以清理所得的财产偿还债务的责任,这一判决的效力及于清算组织。在执行阶段,股东仍怠于清算的,债权人可申请法院裁定由债权人组织清算,清算费用由股东承担。

  实践中,有的公司在起诉、应诉时处于正常营业状态,而在诉讼开始之后发生公司被终止的情况,作为公司的股东或出资人应争取主动,依法成立清算组织,可以将诉讼主体由终止公司变更为清算组织。因为清算组管理的是原公司的的财产,行使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都来源于公司,对原公司具有完整的继承性,可以延续原公司的行为,但不能否定原公司已作出的意思表示,所以无论在诉讼的一审、二审、重审或执行阶段,都可以将清算组变更为新的诉讼主体。

  二、破产特征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务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偿还;“不能清偿”是指没有按期清偿的各种可能性。债务人资不抵债并不能当然认定为“不能清偿”。

  (2)存在多数债权人

  如果只有一个债权人,只需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即可。当存在多数债权人时,如采取一般民事执行程序,由于债权人竞相请求对债务人财产强制执行,可能造成部分债权人得不到偿还或只得到少量偿还的情况,产生显失公平的结果,因而需要一种特殊的程序——破产程序,以保证各债权人的损益公平。

  (3)债权人公平受偿

  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决定了债权人无法实现全部债务。而按照“同质债权、同等地位”的要求,必须依照法定顺序,按照同一比例,将债务人的财产在各个债权人之间分配,以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公平

  (4)免除未能清偿的债务

  三、破产主要特性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一种特殊形式

  破产是在特定情况下运用的一种偿债程序

  破产的目的是为了公平的清偿所欠债权人的债务

  破产是在法院的监督和指挥下完成的债务清偿程序

  破产程序具有总括强制程序的特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破产债务如何处理的全部内容。破产导致的后果就是自己辛苦赚取的资本都蒸发了消失不见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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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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