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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0 07:23:56 人浏览

导读:

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矛盾和纠纷。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地域管辖怎么确定呢?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社会不断进步和发展,在这一过程中也产生了很多矛盾和纠纷。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我国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那么民间借贷纠纷地域管辖怎么确定呢?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民间借贷纠纷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被告为自然人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民间借贷纠纷中所谓“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有两种情形:一是出借人所在地,二是借款人所在地。也就是说,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是否出借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借款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当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借款及利息是否返还或支付的事项产生纠纷时,出借人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二、诉讼的证明责任

  出借人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其他证据。即便出借人持有的债权凭证上没有出借人的姓名或名称时,一般可推定其与债务人之间存在民间借贷关系。如被告要否定未载明债权人姓名或名称的持有人身份,不能通过简单否认的形式,而必须采用有事实依据的抗辩形式。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其他债务,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三、利息的支付期限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诉讼是一件比较具有专业性的事情,当事人如果不具有相关的知识和能力的话,小编还是建议您聘请一名专业的律师帮助你进行诉讼。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民间借贷纠纷地域管辖怎么确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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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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