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占用利息法律规定有哪些
导读:
资金占用费一般是企业间拆借双方拟订协议规定的利息额,或者一方延期付款而根据销售合同应支付的延期付款利息。合同中约定了资金占用费为利息赔偿性质的,约定的资金占用费的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的部分法律将不予保护。资金占用利息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企业资金占用费指非金融机构之间(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贷资金以及商务活动中预收预付款项而收支的利息额。是指资金使用过程中向资金所有者支付的费用,包括银行借款利息、债券的利息、股票的股利等。资金占用费的多少取决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再由双方协商确定资金占用费的计算所需要的利率。可以说资金占用费可以算得上是企业之间变相的贷款。
资金占用费分固定资金占用费和流动资金占用费两种。前者按国家资金中的固定资金金额计算,后者按国家资金中的流动资金金额计算。国家对这两种占用费规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资金占用费作为纯收入即利润的一种分配方式。但不论企业是否盈利都须交纳,在利润中列支。在会计核算中,计算应交纳两费时,一般借记“利润分配”帐户及各该明细帐户,贷(或增)记“应交资金占用费”帐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1、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企业资金占用费和利息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的应计利息增加
应收账应计利息=应收账款占用资金×资本成本
应收账款占用资金=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变动成本率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日销售额×平均收现期
法律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金占用利息法律规定有哪些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对资金占用费利息还有不了解的地方,欢迎在线咨询法律快车专业律师,他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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