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
导读:
企业是属于集体性经营组织,为了从事相关的业务经营而创办的。有些企业的资金需求量比较大,经常需要对外融资。那么,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我相信你一定会对此产生浓厚的兴趣。今天法律快车的小编就带你详细了解有关于此的问题。下面,请看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实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
出借人有可能丧失担保利益。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方是重大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此,一旦借款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出借人将无法获得或获得的担保利益将会大打折扣,在借款人无法偿还本金的情况下,出借人在一定程度上将丧失收回本金的保证。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实现企业的融资。
根据《信托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企业可以作为委托人以信托贷款的方式实现借贷给另一企业,以实现企业的合法融资。
相互借贷其借贷的主体往往是银行,企业之间一般情况是不能够进行借贷的。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的资料整理。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企业之间能相互借贷吗这个问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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