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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2005年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3 11:05:48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经本所核准(上证债字(2005)27号),2005年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5渝水务”)定于2005年8月1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05渝水务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
发布部门: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经本所核准(上证债字(2005)27号),2005年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5渝水务”)定于2005年8月1日在本所上市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5渝水务为实名制记账式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17亿元,期限为10年,票面年利率为5.05%,每年付息一次,自2005年4月26日起计息,2015年4月25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年利息。05渝水务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信用等级为AAA级。
  二、05渝水务将于2005年8月1日起以现券方式在本所上市交易,上市总额1300万元。债券简称为“05渝水务”,交易代码为“120503”。现券交易以手为单位(1手=1000元面值)。
  三、05渝水务上市首日,行情显示该债券简称前冠以“N”以示提醒,请各会员单位注意检查调整柜面系统设置。
  四、05渝水务按席位进行交易。已购买该债券的投资者须在原购买网点委托证券公司代理买卖;上市后买卖该债券的投资者须遵循“在某个营业部买入后,只能在该营业部卖出或在利息支付日兑付利息及到期兑付本息”的原则。
  五、各会员单位应严格将自营和代理账户分开管理,严禁挪用客户托管的现券,一经发现,本所将按会员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五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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