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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十九期)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04-03 01:00:04 人浏览

导读:

发布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各会员单位: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十九期)国债已发行完毕,根据财政部通知,上述两期国债于2009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上市日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1.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国债期限91
发布部门: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文号: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十九期)国债已发行完毕,根据财政部通知,上述两期国债于2009年9月11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标准交易单位为“10张”,上市日回购抵押比例为1︰0.93。

  1.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八期)国债期限91天,证券编码“108018”,证券简称“贴债0918”,到期日2009年12月7日。
  2.2009年记账式贴现(十九期)国债期限273天,证券编码“108019”,证券简称“贴债0919”,到期日2010年6月7日。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0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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